索 引 号: | CJZ016/2021-00006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3-11 |
文 号: | 昌州审办〔2016〕1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审计局关于对全州七县市审计局2015年审计执法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
昌州审办〔2016〕10号
昌吉州审计局关于对全州七县市审计局2015年审计执法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审计局,州局各科室、州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强化依法审计,州审计局于2016年1月18日至1月27日对全州七个县市2015年审计执法和审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了现场抽查审计档案、座谈了解、现场反馈、解答问题等方式进行,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及成效
此次检查,我们重点围绕《审计法》、《条例》及两办《规定》和8号令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主要对2015年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和统一审计项目档案进行抽查,就审计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审计查出问题定性是否准确、引用法规是否恰当、处理处罚是否到位、手续是否完备以及整改是否彻底等方面进行核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审计程序逐渐规范,审计成效逐步提升,审计管理不断创新。全州审计执法水平有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审计文书规范统一;二是建立健全了三级复核制度;三是建立完善了审计处理处罚会议制度;四是建立了审计整改督查机制;五是投资审计操作及程序趋于规范;六是建立健全了审计风险控制体系。此外通过检查也发现了各县市工作中的一些特点和亮点。审计程序方面:阜康市增加了总审对项目档案的复核把关、奇台县在经责项目开展前主动向纪检、组织部门征询意见、昌吉市对审理内容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提升了三级复核的效果。审计整改方面:木垒县、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制定并完善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反馈表》和审计整改台账,强化了审计整改力度。
二、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全州审计执法工作虽然有了较大进步,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有基础工作方面的,也有执法程序和控制管理方面的,需要在今后审计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加已纠正:
(一)审计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审计项目中“审计送达回证”不规范,存在送达人少于2人、缺少部分文书送达、签收人未签名未签日期、代签人未特别注明等情况(经责项目需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双方签字)。
2.个别审计项目中“审计通知书”未提前3天送达。
3.个别审计项目中存在从审前调查、实施方案、通知书、证据底稿、小组会议记录、小组稿、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组说明、科室复核、法制科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处罚告知、听证告知、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环节中出现时间顺序倒置的程序错误。
4.部分审计项目中“被审计单位承诺书”无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5.部分审计项目中“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编制和复核为同一人。
6.部分审计项目中“审计小组稿”未体现科室、法制科、分管领导的复核及签字确认,未保留修改痕迹。
7.部分经责审计项目中“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缺少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书面反馈意见。
8.个别审计项目中“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不够明确细致。
9.个别审计项目中对个人处罚超过2000元(含)而未进行听证告知。
(二)审计实施方案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实施方案”普遍存在审计重点不突出问题。
2.部分审计项目中缺少实施方案履行情况表和调整表。
3.个别审计项目中存在未对“实施方案”中每一个审计事项编制底稿和证据的现象。
(三)审计证据、底稿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审计项目中支撑“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证据”不足,审计取证不充分(尤其是问题底稿更需要证据链充分准确完整)。
2.个别审计项目中存在“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缺少定性和处理处罚法律依据的问题。
3.个别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未查深查透,造成事实不清的情况(如未对套取、挪用的资金去向进行延伸审计)。
4.个别审计项目中“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小组稿不一致。
5.个别审计项目中“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有直接修改现象。
(四)审计报告和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审计项目中“审计决定书”对罚款上缴的执行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
2.个别审计项目中“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未按照从重到轻、由大到小排序。
3.个别审计项目中“审计处罚告知书”使用不规范。
(五)法律、法规的引用及处理、处罚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审计项目中处理、处罚措施超越审计权限,或未按规定移送处理。对涉及违规招标投标和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引用《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处理处罚,超越了审计执法权限,应该移送相关主管部门而未移送。
2.个别审计项目中问题定性法律依据引用不规范,缺少发文文号。
三、进一步强化审计执法的几点要求
各县市审计局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并拿出一些措施和办法进行规范和整改。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和程序,提高审计文书质量。
(一)以审计审理为平台,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即8号令的具体规定和昌吉州审计局《审计业务文书规范》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意见,强化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注重审计证据的合法性和充分性,确保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真实完整,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加大对审理和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加强学习,相互交流,借鉴彼此审计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在规范审计程序、法律文书格式和提高审计质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以评先评优为载体,不断打造审计项目和审计报告精品。优秀审计项目就像一面“窗口”,能够直接反映一个地方的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展现一个审计机关的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突出重点,超前谋划,从审计立项开始,就按照优秀审计项目标准来组织实施重点审计项目,全面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执法、质量、效果以及计算机审计应用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全方位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水平。要坚持走审计报告精品路线,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质量。更加注重形式与内容相协调,进一步规范审计报告格式,参照模板又不拘泥于模板;进一步加强报告内容的提炼,搞好归纳总结,提高审计报告的规范性和条理性。
(三)以学法用法为重点,不断深化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以推进审计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审计机关法治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开展党规党纪和保密法规的学习,开展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行政及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机关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审计干部学法覆盖面和普及率。
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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