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13年定居兴牧工程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昌吉州审计局2014年审计工作计划,我局自2014年4月8日至25日,对阜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阜康市)2013年(含2012年第二批)利用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援疆资金、农牧民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的定居兴牧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阜康市2013年(含2012年第二批)牧民定居工程计划建设住房570户,建设期限为1年,项目建设单位为阜康市畜牧兽医局。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分布:上户沟乡白杨河村、阿克木那拉村、东湾村、水磨沟乡柳城子西村、三工河乡拜斯胡木村、大泉村等6个定居点。
截至审计日,阜康市已全部完工556户住房,入住率为97%。
完成定居兴牧工程投资总额为8097.91万元(含缺口资金3094.81万元)。阜康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累计支付2013年(含2012年第二批)定居兴牧工程款总计4759.58万元,分别用于住房和棚圈建设4431.58万元、用于配套人畜饮水工程118万元、用于农村道路210万元。其中:2012年第二批计划投资4200万元,到位资金 2200.86万元。本批次实际完成投资总额4415.98万元(含资金缺口2215.12万元)。2013年工程总投资4580万元,到位资金2802.24 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681.93万元(含缺口资金879.69万元)。
从审计的情况来看,阜康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定居兴牧工作各项要求,成效显著。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工程款报销审批手续较齐全,报销票据合规,确保了对资金的有效监管;在住房分配和入住审验方面,坚持先宣传、后申请、再审验准入的程序,确保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基本做到公平、公正和透明;在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项目实施方案、环境影响评估、建设用地等均经有关部门批准,手续较完备。建设单位招标程序基本合规,在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能做到有效管理。自2009年定居兴牧工作启动至审计日,阜康市已有1570余户游牧民入住新居,涉及本次审计范围的住户有556户,入住效果明显,改善了牧民居住条件,增加了牧民收入,草原生态逐步得以改善。总之,阜康市通过在定居点整合建设防病改水工程、修建村村通公路、实施村庄绿化工程、修建村级卫生院、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及幼儿园等公共设施,极大地改善了牧民生活环境、提高了牧民生活质量、带动了民族旅游业发展,促进了牧民创业增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270万元。
依据新发改农经〔2013〕2427号文件,审计发现应到未到2013年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70万元。
(二)自筹资金未到位3506.9万元。
依据新发改农经〔2012〕2849号、昌州发改投资〔2012〕292号、新发改农经〔2013〕2427号、昌州发改投资〔2013〕792号文件规定,阜康市2013年(含2012年第二批)定居兴牧工程本级自筹资金筹资计划数为5700万元,但实际筹集到位数为2193.1万元,缺口3506.9万元。
(三)未按规定缴纳劳保统筹费153.19万元。
审计发现,阜康市畜牧兽医局作为定居兴牧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工程投标价上缴劳保统筹费153.19万元,其中2012年124.54万元、2013年28.65万元。
(四)未按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截至审计日,阜康市畜牧兽医局未按要求办理2013年(含2012年第二批)定居兴牧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涉及金额5356.28万元(2012年第二批4354.7万元、2013年1001.58万元)。
(五)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的现象。
审计发现,2013年(含2012年第二批)定居住房建设中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的现象。如2013年招标文件中确定在白杨河建设定居点69户,但并未实施。而招标文件没有确定建设地点的上户沟乡小泉村、水磨沟乡柳城子西村,却分别建设了30户和59户。
(六)未按期建成2013年定居住房14户。
依新发改农经〔2013〕2427号、昌州发改投资〔2013〕792号、昌州发改援疆〔2013〕99号等文件,要求2013年住房在当年完成,但实际上2013年的14户住房,截至审计日仍在建。
(七)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审计。
2013年10月22日,阜康市畜牧兽医局对2013年(含2012年第二批)定居兴牧工程进行了项目初验。截至审计日,未进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审计。
三、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阜康市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迅速落实整改。目前已落实到位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70万元,县级自筹款已足额到位;按规定足额缴纳了劳保统筹费153.19万元;未按期建成的定居房14户已在2014年8月中旬全面完工。市城乡建设局正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协助项目单位办理牧民定居住房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表示今后将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杜绝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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