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16/2021-00021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5-03-18 |
文 号: | 昌州审办〔2015〕1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审计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昌吉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工作文件的通知 |
昌州审办〔2015〕13号
昌吉州审计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昌吉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及管理情况审计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审计局,州局各科室、州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2015年昌吉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审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2014年度昌吉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工作方案》、《2014年度昌吉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5年3月11日
2014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的意见》(审财发〔2010〕143号)和全州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为更好地完成2014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标
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及自治区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推动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实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促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及时揭示财政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和潜在风险,维护财政安全;促进廉政建设,发挥审计反腐“利剑”作用。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一)自治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对象是州财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重要事项追溯至相关年度。
(二)自治州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对象是州地税局。重点审计州地税局本级,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延伸县(市)地税局及相关单位。
(三)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范围是州本级15个部门单位(发改委、规划局、国资委、计生委、建设局、交通局、经信委、科技局、旅游局、煤炭局、人社局、商务局、社保局、准东管委会、日报社),同时对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审计。
(四)专项资金审计范围是七个县(市)再就业职业培训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和自治区村医补助资金,重要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自治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以预算执行审计为核心,把提高公共资金绩效作为着力点,关注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草案的差异,促进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促进盘活存量资金,重点关注财政资金该投未投、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分析存量资金的成因和结构,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促进优化增量资金,重点关注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和绩效。重点促进提高行政运行绩效,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积极提出对策建议,防止出现损失浪费。在客观评价州财政局2014年度落实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成效的基础上,从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积极开展预算执行效果审计。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情况。收支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完整,是否落实到部门和具体项目。
2.预算批复情况。预算批复是否及时,已批复的部门预算是否细化,追加调减预算的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合理。
3.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是否均衡,是否存在预算执行率不高的情况。
4.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发挥应有效益。
5.国库资金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国库资金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资金大量沉淀的问题,重点关注连续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的成因和构成。
6.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完整、年初预算是否落实到部门和具体项目、是否存在年初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的原因、执行中项目调增调减占年初预算的情况以及未及时安排使用的基金情况等。
7.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审计。重点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及办公费的支出总体规模及重点内容、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的总体效果等进行分析对比;及时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衔接,对上述经费支出金额较大的部门进行延伸审计。
(二)自治州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以揭露地方税收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依法征收,揭示税收制度漏洞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分析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促进完善税收政策制度和征管体制改革为目标,从体制机制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具体内容包括:
1.税收计划完成情况。重点审计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其超收或短收的主要原因,客观公正评价税收征整体情况。
2.税收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审查审批减免税和延期纳税等依据是否合法合规、手续是否齐备、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减免期结束后未及时征税、以缓代免、先征后返、变相减免税以及税收征管不严等问题。
3.税收征管情况。重点审查县市是否存在有税不征、税款入库不及时,人为调节税收收入等问题;审查分析重点税源监控范围是否做到应纳尽纳。
4.税务稽查情况。重点审查稽查收入有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稽查收入问题; 检查税务稽查处理处罚的合法性,审查是否按规定对偷、抗税案件加收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三)州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1.预算编制情况。在分析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的差异的基础上,审计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科学合理,特别是年初结余及其他收入是否纳入当年预算、是否存在通过往来科目挂账隐瞒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对支出预算与决算对比分析有无重大支出未编制预算的情况。
2.预算执行。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效果,对重点支出内容的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挤占预算资金和专项财政资金的问题,有无呆账损失问题。同时关注是否存在个人借款情况,审查借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借款手续的完备性,借款用途的合理性,审查有无长期挂账不归还公款甚至涉嫌个人贪污腐败的问题。审查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3.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执行情况。一是重点关注被审计部门单位及其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检查部门单位设立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依据是否合法、有无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以及对已清理撤销和变更的项目继续收费等问题。二要审计部门单位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入本级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有无隐瞒截留、坐支挪用、转拨下级使用、偷逃税款或私分等问题。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一要关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或变更情况,有无违反相关规定开立账户,随意变更账户的问题。二要关注财政零余额账户使用情况,主要审计部门单位有无未经财政批准,从零余额账户向其他实有资金账户划款问题,检查当年的各项开支中分级别使用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单位基本账户的资金支付比例,分析部门单位实行国库单一账户支付后,对单位财务管理的利与弊,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深化改革。
5.部门单位存量资金情况审计。审查部门单位存量资金的规模、成因,重点关注有无超过两年项目未实施、未启动形成专项结余,或项目已实施完毕形成专项结余,摸清成因及规模,并确定其中可以调整使用的金额。
6.部门决算审计。审查单位部门决算的编报是否真实,是否做到账表相符,是否存在年末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隐瞒、转移结余资金的情况。
(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1.职业培训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摸清就业培训补贴资金收支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审计要延伸审计或调查所有申报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受训人员以及用工企业情况。重点审计:
(1)就业培训补贴资金政策的执行情况,注意发现和反映制度制订以及执行中不规范、政策不完善的问题,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法规。
(2)就业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就业部门截留、挤占、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弥补自身经费、发放奖金补贴以及私设“小金库”;有无培训机构采取虚报培训人数和班次、重复申报培训人数、缩短培训时间等弄虚作假手段套取、骗取、冒领培训补贴资金的情况。
(3)检查就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申报和拨付管理情况,关注培训机构是否严格遵循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就业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验收等管理程序。
(4)检查就业部门有无擅自扩大创业培训人员范围,委托非定点培训机构培训或与非定点培训机构联合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三无”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等问题。
(5)关注就业培训资金的使用绩效,通过检查分析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实际需求,培训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培训后就业人数占培训人数比例等方式,评价就业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
2.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审计。以中央、自治区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为主线,以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和企业为抓手,将审计重点放在各地对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执行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上,重点关注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效益情况,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强化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效益,促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稳增长跟踪审计第五项内容此次审计具体内容为:
(1)检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是否足额及时拨付,有无挤占挪用,转变用途的情况。
(2)检查已完工节能减排项目,是否达到设计目标,项目是否达到预期节能减排效果。
(3)检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客观的评价资金使用成效,有无违规将资金用于日常办公、企业经营等非节能减排方面支出,有无通过提供虚假信息、编造虚假资料等方式违规申请并获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问题。
(4)检查节能减排项目是否存在项目建设缓慢,未按计划及时完工的情况。
3.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审计。本次审计重点对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两大行业补贴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包括:一是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补贴资金的拨付和兑现是否及时到位以及价格补贴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油改气车辆的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领取情况。二是紧紧围绕燃油补贴发放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采用对受补贴对象现场查询、走访、电话询问、座谈和审计组乘出租车询问出租车司机等多种方式,公开面向相关补贴对象进行审计调查,全面评估燃油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及其执行效果、实际效益。三是着重关注财政部门是否及时将资金划拨到交通运输部门,运管部门是否及时将资金发放到客运经营者手中,管理部门是否从中搭车收费等情况。四是检查有无虚假申报、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五是从政策、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调查意见和建议。
4.村医补助资金审计。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市村医配置情况,了解资金的申请、发放情况。
(1)领取补助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有无虚报冒领。
(2)关注村医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对取得乡村医生证书并在岗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800元给予补助,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岗的乡村医生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200元给予补助),自治区补助资金是否足额到位,各级配套资金是否到位。
(3)关注乡村医生配置是否合理,有无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确定,是否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87号)的要求(原则上服务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配1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在500-1000人的,配1-2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配2-3名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以下简称稳增长跟踪审计)
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与2015年度第一、二季度稳增长跟踪审计工作同步进行。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凡涉及被审部门单位稳增长跟踪审计内容的,各审计组要严格按照有关方案要求,组织完成对相关部门单位稳增长跟踪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情况单独进行取证,并及时反馈给牵头科室。
(六)保障性住房工程跟踪审计、定居兴牧、安居富民等政府投资重点民生工程审计内容详见各自独立工作方案。
四、审计组织方式
(一)组织领导
2015年财政审计,昌吉州审计局成立以黄建新局长任组长的昌吉州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肖莉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织分工。
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结合审计范围和内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由财政审计科负责完成。现场审计时间:3月10日-5月15日。
2.州地方税收征管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由财政审计科负责完成。现场审计时间:6月1日-6月20日。
3.州本级15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由财政审计科完成。现场审计时间:3月10日-5月15日。
4.专项资金审计由州局2个审计组和5个县(市)审计机关负责完成(具体分工见附件2)。
职业培训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组负责审计州本级、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成员:任春华、王建杰、陈琳、王斌。现场审计时间:3月16日-4月24日。
其他专项资金审计组:负责审计州本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和自治区村医补助资金、玛纳斯县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呼图壁县的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吉木萨尔县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和自治区村医补助资金;奇台县的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自治区村医补助资金;木垒县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和自治区村医补助资金。成员:乔安仓、吴洁、林丽静、巴提亚。现场审计时间:3月16日-4月17日。
各县市审计局、州局各业务科室统一以本方案为依据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完成本工作方案制定的审计内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凡是有下属单位的,要延伸审计(调查)其二、三级单位。
州局专项资金审计组在4月30日前向财政科报送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参加州统一专项项目自审的县(市)统一在5月15日前向州局财政科报送自审的专项资金审计报告(上报反映的问题应已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报送的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必须分别表述四项资金审计的情况、问题和提出的建议。
6月30日前财政科完成汇总工作,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审计组要从完善国家治理、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升“两个报告”质量和层次的高度充分认识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意义。要在实现总体工作目标的前提下确定各审计项目的具体目标,抓好审计现场管理,切实抓好落实,提高审计工作方案的执行力。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统一领导,通盘考虑任务和力量,统筹兼顾各审计项目在时间、人力、地点等方面的协调衔接,科学整合资源,精心组织实施。
(三)体现成果,提升水平。各审计组要从“预算执行”这一主题出发,以“两个报告”的内容和需求为出发点,紧紧围绕预算分配、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3个重点环节全面反映审计成果。既严肃查处和揭示预算执行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又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的利用,为提升“两个报告”的质量和层次打好基础。
(四)加强协调,沟通配合。各审计组树立和坚持协作理念,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实现资料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
(五)依法审计,严守纪律。严格按照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实施审计,严格执行审计人员八不准规定,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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