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玛纳斯平原林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
为加快推进我州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昌吉州2025年干部人才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我局决定举办“丝路同源·智惠闽昌”昌吉州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共5天(含往返)。
二、培训地点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新疆农民大厦—昌吉市文化东路与绿洲北路交叉口西北80米)。
三、培训对象
(一)州林业和草原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玛纳斯平原林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分管领导12人;
(二)州林业和草原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玛纳斯平原林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林草专业技术人员30人;
(三)各县市林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特色林果种植大户8人。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为指引,聚焦发挥林草部门守护绿水青山的主力军作用,重点围绕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生态保护与修复、草原生态监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草病虫害防治等内容开展培训。
五、培训经费
学员培训费由福建援疆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学员选派工作,学员名单报送后原则上不得调换。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需要请假的,须经选派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以书面形式报州林草技术推广中心科教管理科。学制为10天以内短期培训班,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各选派单位对参训学员身体健康状况严格审核把关,不得选派患有精神病、心脑血管疾病,处于孕期、流感、发烧等不适宜参训的人员。
(三)各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学员参训前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及时进行纪律提醒,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四)学员须自备洗漱用品、记录本、笔、手提袋、水杯等物品。
(五)培训结束后,培训班临时党支部要形成工作总结、参训学员要结合学习收获撰写心得体会(电子版、纸质版),由州林草局统一收齐后,报州党委组织部。学员返回单位后,要及时向本单位全体干部汇报学习成果,达到“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效果。
(六)请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报送参训人员名单,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务必于2025年5月19日19:30前报州林草技术推广中心科教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51650768@qq.com)。
联系人:焦健 18509948119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学员报名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
“丝路同源·智惠闽昌”昌吉州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县处级 | 科级及以下 | 专业技术人员 | 林草企业经营 管理人员 | 特色林果 种植大户 |
1 | 木垒县林草局 | 1 | 3 | 1 | ||
2 | 奇台县林草局 | 1 | 3 | 1 | ||
3 | 吉木萨尔县林草局 | 1 | 3 | 1 | ||
4 | 阜康市林草局 | 1 | 3 | 1 | ||
5 | 昌吉市林草局 | 1 | 3 | 1 | 1 | |
6 | 呼图壁县林草局 | 1 | 3 | 1 | ||
7 | 玛纳斯县林草局 | 1 | 3 | 1 | ||
8 |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 | 1 | 1 | |||
9 | 玛纳斯平原林场 | 1 | 1 | |||
10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 | 1 | 1 | |||
11 |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 1 | 1 | |||
12 | 州林草局及所属 事业单位 | 1 | 5 | |||
合计 | 3 | 9 | 30 | 4 | 4 |
附件2:
“丝路同源·智惠闽昌”昌吉州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题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族别 | 文化程度 | 出生年月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手机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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