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和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计划内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自治州2017年公共场所与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各县市监督所结合本辖区情况制定相应抽检计划,并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公示、卫生管理档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2709户次,监督覆盖率为67.73%,日常监督监测5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687户次,案件查处10件,罚款金额2.2万元;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对2466家公共场所实施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率为89.41%。全州公共场所量化分级:A级单位10家,B级单位319家,C级单位2113家,不予评级24家;开展节前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其中,重点对对辖区住宿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城市供水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996家进行卫生安全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366户次,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完成各类重大会议、活动保障工作有5次,出动监督人员66人次,车辆35车次,检查公共场所45余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45户次,圆满完成活动期间住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三是开展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督检查83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83户次,监督覆盖率达60.16%。四是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对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教学设备设施等卫生状况进行重点检查,监督检查121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121户次,完成率68.67%。五是加强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抽检餐具20份,对全州1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量化分级管理: A级3家,B级5家,C级2家。六是扎实推进昌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部分县市创建卫生城市,加大对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
上一篇: 关于2022年度卫生健...
下一篇: 【招标采购】昌吉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