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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卫健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4-06-06 10:15:55 来源: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州卫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昌吉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我委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努力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昌吉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把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政府工作列入《昌吉州卫健委2023年工作要点》,规范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并将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对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工作。制定《昌吉州卫健委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思路》,按步骤按计划进行,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坚持党政主导,落实法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卫健工作实际,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任务,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调整自治州卫生健康委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周友仁、主任温靖玄双组长,形成党组书记、主任亲自抓,分管副主任具体抓,各科室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设置法规科工作人员4名、公职律师1名,每年与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强化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定期通过视频培训、专家讲座、现场带教等形式,组织开展执法实践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四是强化学习教育,增强法治思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等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共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体系,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开展了主题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专题讲座,对新修订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讲解和领学。深入宪法宣传教育、强化卫健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业务科室进行专项讲座。

五是加大法宣力度,做好普法工作。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全州卫生监督员按要求完成干部网络培训、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和卫生监督网络培训,推动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督促推行“以案释法”工作,结合宪法宣传周以及各种活动日、采取专题宣讲、微信引导等多种方式,在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营造对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上报优秀案例7例,获评自治区级优秀案例2件、国家级优秀案例1件。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政治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规范性审查,按照要求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2023年共梳理出68件由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2件废止,15件失效,51件继续有效。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签发、登记编号、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年内未发生越权发文、超限额发文、违反执法程序等行为,未出现以征求意见、会签、参会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现象。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落实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到精准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是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经费支出均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征求派驻纪检组、政法委、审计、司法等部门及行业意见,聘任法律顾问对资金管理、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工作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并及时按要求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对州、县市两级卫健系统统一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修订,确定州直六类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1项,各县市六类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8项。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在州卫健委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事项意见箱对群众关切的事项作出回应。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条,政协委员提案18条,满意率100%。依托12345平台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评价,及时对差评进行核实、整改和反馈。12345平台受理诉求339件,办结率100%。

三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主动在州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许可申办纪录、各季度州直管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卫生检测情况。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对所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至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公示。2023年,行政许可公示1166条、行政处罚公示42条、行政监督检查51条。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一是严格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截至目前,全系统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和个人信息丢失和泄漏的情况。

二是提升卫生应急队伍处突能力。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工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演练计划。依托州直医疗卫生单位为主建立了5大类8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积极开展应急演练,2023年,州本级已开展演练5场次,受训人员260人次。同时配合自治区卫健委参加国家及自治区卫生应急队伍远程投送培训演练。确保应急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规教育培训。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工作,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努力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规教育培训已经进入各级各类卫生健康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方案,州卫生健康委党政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参加应急管理专题培训。

二、存在问题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运用还不够深入。近年来,我委认真加强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学习普法工作,方式比较单一,局限于日常的工作宣传。主要是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思想认识还存在误区,导致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在落实依法行政上打了折扣。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力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大数据共享有待加强。平台、报告系统多而数据不联通,系统平台流程使用复杂,各执法机关将行政处罚结果归集、录入其部门的公示系统,因部门之间要求提供的数据信息不一致,造成重复录入和公示的困境,大大增加了人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作的高质量运转。

(三)组织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卫生健康监督力量与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要求差距较大,所需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人员配置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未能进一步得到完善。因机构改革对人员招录控制严格,需求的专业人员招录困难,专业人员不足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培训教育,提高学法用法意识。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将法律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提升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水平。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卫健部门法治建设水平。

二是加大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资源配置和规范化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网格化”监管。

三是加强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利用好普法宣传周等时机,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举办普法讲座、发放普法手册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努力为昌吉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