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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等级医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1-15 18:28:3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等级医院

评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及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开展二级中医类医院等级医院复审工作的通知(新中医药函〔20211号),昌吉州等级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于2021年10月19-29日对阜康市中医医院、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奇台县中医医院、玛纳斯县中医医院、呼图壁县中医医院进行了等级医院的复审、评审工作。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经昌吉州等级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复核,阜康市中医医院、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奇台县中医医院、玛纳斯县中医医院复审结果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的二级甲等要求,评审结论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呼图壁县中医医院为昌吉州“十三五”期间规划的二级中医医院,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对该院进行等级医院评审,评审结果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的二级甲等要求,评审结论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对于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者请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

联系电话:0994-2354263

传真电话:0994-2346697

监督电话:0994-2320732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