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和健康促进科
| 机构名称 | 妇幼和健康促进科 | ||
| 科室负责人 | 刘晓玲 | ||
| 办公电话 | 0994-2215057 | ||
| 机构职能 |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健康昌吉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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