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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采取三项措施 落实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4-01 18:31:28 来源:昌吉州卫计委网站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服务模式,切实减轻农村贫困患者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要求,昌吉州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落实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昌吉州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昌吉州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推进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卫计委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中央扶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强化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以实际行动推动扶贫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等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各医疗机构明确“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管理和实施部门,简化就诊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改革医疗收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实施“先诊疗,后付费”。

三是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各县市卫计委将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本地区具体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推进工作方案和启动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逐步扩大“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开展范围。工作启动后,全州将有近一万三千人享受这一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