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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7 16:34:1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1/2022-00001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2-02-07
文  号: 昌州卫发〔2022〕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健康委,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完整准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精神及自治区有关安排部署,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昌州卫发〔2019〕68号)。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