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1/2019-000071 | 信息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19-05-30 |
文 号: | 昌州卫发〔2019〕6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自治州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州疾控中心、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治区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和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认真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安排和部署,切实做好2019年自治州职业健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州党委机构改革的要求,此次机构改革,将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整合到卫生健康系统,进一步统一了职能、整合了资源、优化了工作机制。这是党中央着眼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和健康中国建设大局,为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县市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积极推动和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发展必须管职业健康、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企业全面负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要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制度措施,提升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要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网络,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水平;要进一步提升协调能力,密切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落实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政策措施,最大程度地提高职业病患者的生活质量。
二、夯实基础,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及能力建设
(一)无缝对接,争取多方支持。各县市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的对接,确保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档、不缺位。同时要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此次机构改革职业健康监管职能整合的重要意义、辖区职业健康工作的严峻形势及面临的困难等,争取能力建设上的有力支持。
(二)明确职责,提升能力建设。各县市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门要协同配合,积极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职业病监测、风险评估、职业病诊断等方面的作用,支持社会机构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切实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提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充分利用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和综合监督机构的力量,形成合力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州疾控中心要切实做好全州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作用,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切实发挥好职业健康监督指导作用,加强全州职业健康工作的督导和培训,同时要认真梳理承接后的权责事项,做到权责清、任务明。2019年州级确保有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各县市至少确定一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实现州级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全覆盖。
(三)科学谋划,加强人才队伍和素质建设。各县市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提前科学谋划加强职业健康队伍建设的意见,主动向机构编制部门反映情况,提请当地政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职业健康机构队伍建设,科学合理的整合调整职业健康人才队伍,确保机构改革后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卫生监督人员到位,努力做到技术支撑有力量、监督执法有保障。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学习,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修订内容,完善职业健康工作制度。
三、明确工作目标,扎实做好2019年职业健康工作
(一)全力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大力实施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尘肺病病人救治救助、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以及防治能力提升等五项行动。强化尘肺病病人的救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助保障工作。
(二)加强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信息。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等方面进行整治,改善作业环境。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备案、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机构资质认可工作,规范职业病鉴定。
(三)强化监测报告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放射卫生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组织开展尘肺病调查,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病人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开展职业病风险评估,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
(四)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建立职业健康宣传信息员队伍,加强职业健康信息报送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培训,使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让广大一线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危害,自觉提高防护能力。
(五)监督检查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以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从而降低职业病危害程度,减少职业病发病率,规范职业病的检查与救治,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回族自治州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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