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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州卫生健康系统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2 19:31:3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1/2019-000065 信息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19-04-12
文  号: 昌州卫发〔2019〕4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成立州卫生健康系统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州直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医疗设备采购行为,完善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机制,达到保证质量、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根据“放管服”改革和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州州直卫生健康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瑛州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荣建新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凤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调研员

江洪波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调研员

阿依肯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组组长

周  勇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建新 州献血办主任

成员:

吕晋洪 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魏学民 州中医医院院长助理

马前程 州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  博 州卫健委医政科科长

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医疗设备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

2、审查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及预算;

3、指导、监督、检查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

4、论证、审批采购申请;

5、审核采购执行情况。

6、指导、监督、检查采购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二)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郭建新(兼);

办公室副主任:潘存智;

工作人员:乃国、丁东峰、孙千茸、赵燕。

职责:

1、负责受理医疗卫生机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及预算;

2、负责受理州直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备采购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相关领导审批;

3、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的政府审批流程的申报办理;

4、负责中介机构的资质资料审查;

5、负责对招标、询价过程的监督;

6、组织集中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受理验收报告,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