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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卫生系统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7 19:56: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04/2015-000034 信息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15-03-07
文  号: 昌州卫发〔2015〕2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卫生系统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保障我州医疗卫生行业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有效遏制电梯事故的发生,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2015]12号)精神,州卫生局制定卫生系统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电梯安全各环节(规划设计、采购、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集中解决电梯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电梯管理工作责任,提高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防患于未然,共同建设文明、有序、安全的乘梯用梯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及载货电梯。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电梯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治州卫生系统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录州卫生局局长

成员:赵义勇州卫生局副局长

杨恒明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郭阳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斌州中医医院副院长

马前程州疾控中心副主任

张金磊州中心血站站长

牛海岩玛纳斯县卫生局局长

周海峰呼图壁县卫生局局长

刘家君昌吉市卫生局局长

邹渤阜康市卫生局局长

张玉祥吉木萨尔县卫生局局长

刘岩峰奇台县卫生局局长

王集标木垒县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赵义勇州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赵阳州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余明州卫生局应急办负责人

四、整治内容

电梯使用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管理负责,要坚决消除“以保代管”的错误思想,做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1、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见附件1)。

2、电梯在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电梯停用1年以上,应当在30日内向质监部门办理停用手续。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3、在电梯桥厢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认真做好日常巡查。

4、负责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监督并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5、确保电梯应急电话、应急报警装置保持有效畅通。

6、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负责制定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等故障时,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保护现场、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及维修;发生事故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8、对电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9、负责对在用电梯进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降低和转化风险。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6日~3月10日)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整治任务。

(二)摸底排查、落实整改阶段(2015年3月10日~3月25日)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整治内容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摸底排查。摸清电梯管理及运行情况,对管理及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填写《使用单位电梯专整治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各县市卫生局填写《电梯安全管理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报送自治州卫生系统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中发现不符合整治内容要求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限期改正,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电梯,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3月25日-4月15日)

电梯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查找工作不足和问题,于2015年4月10日前向自治州卫生系统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州整治办将组织对各县市、州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电梯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六、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电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事关百姓人身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到组织得力,落实责任,认真指导,严格督查,将专项整治的内容落到实处,确保整治实效。

(二)精心组织,严格整治。各县市卫生局要将电梯专项整治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部署要求推进。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各县市、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电梯在使用、维保环节遇到的新问题和不足之处,不断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健全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