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表彰2014年度自治州卫生系统重点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2-13 20:24:2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04/2015-000064 信息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15-02-13
文  号: 昌州卫发〔2015〕1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表彰2014年度自治州卫生系统重点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

2014年,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自治区卫计委的精心指导、社会各有关方面支持关心和全州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州医疗卫生事业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促进全州卫生系统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州卫生局决定,对2014年度在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努力,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为推动自治州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再创佳绩。全州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奋力拼搏,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大局,为圆满完成2015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自治州医疗卫生事业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自治州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局

2015年2月12日

2014年度自治州卫生系统重点工作

先进集体名单

一、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先进集体

奇台县、昌吉市、阜康市、州中医医院、州卫生监督所;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

奇台县、昌吉市、阜康市、州中医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中心血站;

三、业务工作先进集体

(一)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昌吉市、奇台县、呼图

壁县;

(三)农牧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

县;

(四)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

(五)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昌吉市、呼图壁县、阜康市;

(六)卫生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昌吉市、吉木萨

尔县、奇台县、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卫生应急工作先进集体:昌吉市、吉木萨尔县、阜康

市;(八)医疗质量万里行先进集体:昌吉市人民医院、奇台县人民医院、呼图壁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