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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4 16:43:4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文日期: 2022-12-01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农业法治建设,规范和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巴图吉尔,0991-7500128;

邮 箱:xjnyzfjdj@163.com


附件:《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