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 2022-12-01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农业法治建设,规范和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巴图吉尔,0991-7500128;
邮 箱:xjnyzfjdj@163.com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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