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案件公示--昌州农种罚(2019)第1号
案件名称: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杂交玉米种子
当事人名称:殷某某
违法事实: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杂交玉米种子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种子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30000元。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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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杂交玉米种子
当事人名称:殷某某
违法事实: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杂交玉米种子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种子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30000元。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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