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学彦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40号《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各类设施后期维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整体情况
全州共辖5县2市,69个乡镇、443个行政村(包括1470个自然村或片区)。全州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4%(全疆70%),所有行政村实现垃圾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处理率99%(全疆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管控率)44.3%(全疆33.4%)。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99%以上(全疆99.4%),农房质量安全合格率100%,农村公路里程总数1.2万公里,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硬化路通达率100%,农村5G网络覆盖率99%(全疆93%),农村电商网点覆盖率93%,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99.93%。玛纳斯县、昌吉市入选“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2022年至今,已建成自治区美丽宜居村83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8.7%,占全疆美丽宜居村总数(870个)的9.5%。
二、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昌吉州深入践行“千万工程”经验,紧扣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聚焦农民需求、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建设统筹、强化要素保障、健全推进机制,因地制宜推动乡村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先后制定印发《昌吉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昌吉州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方案》《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实施意见》《昌吉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明确乡村建设的重点内容、推进时序和标准要求,着力完善管护机制,乡村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发力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多管齐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迈向常态化、制度化,初步构建起“县统筹、乡负责、村落实、户参与”的四级管护格局,推行门前三包、积分制、红黑榜、网格化等管护模式,推动设施管护从“突击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有效保障了各类农村设施正常运行。将乡村建设纳入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方面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定期通过视频或现场会议调度县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难题。聚焦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督帮一体”,跟踪督促整改,扎实有序推动乡村建设。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当前实际,我州农村设施后期管护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管护责任边界不够清晰、经费保障力度不足、专业管护力量薄弱、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部分设施老化失修等,亟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后期管护薄弱环节,精准补齐工作短板,研究制定“十五五”期间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推动管护工作提质增效、常态长效。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建立“权属清晰、分级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管护责任机制,以清单形式明确县、乡、村三级管护主体、责任区域和管护内容,规范设施移交登记流程,确保管护责任层层压实、落地落细。通过村规民约、科普宣传、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公共设施保护教育,推广积分制、门前“三包”等有效做法,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共建共管共享”的理念,主动参与设施管护。二是拓宽资金渠道。将管护费用按一定比例纳入项目建设预算,健全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足额到位、及时拨付。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村集体和群众参与管护投入,进一步增强管护经费保障能力。三是创新管护模式。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在项目建设前充分开展农村实际调研,兼顾设施实用性与后期管护便利性,坚决避免“重形式、轻实效”的设计问题。推行分类管护模式,非经营性设施由政府或村级组织负责管护,准经营性设施采取“企业+村集体”合作管护模式,经营性设施由运营企业自主管护。加强专业管护队伍建设,合理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优先聘用低收入农户,提升管护队伍专业化水平。四是强化考核监督。将农村设施管护成效纳入地方政府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建立月考核、季度评价、年度验收的常态化考核机制,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各级管护主体的工作积极性。健全行业专项管护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管护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管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刘喜龙 电话:18809057576
上一篇: 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
下一篇: 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