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峰委员: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24号《关于将昌吉州病死畜禽纳入呼图壁县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昌吉州严格执行《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切实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4〕25号)要求,坚持“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补充”原则,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支持,未发生大规模乱扔乱抛病死畜禽现象,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一、压实监管责任,规范全流程台账管理
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责任,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等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处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处置的种类、数量和去向等情况。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月报制度,每月按时汇总各县市数据并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准确无误。同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核查台账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无害化处理操作的规范性。截至目前,据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显示,全州累计无害化处理畜禽8116头只羽,其中集中处理6177头只羽;具体分类为:生猪5820头、牛960头、羊86只、禽1250羽。
二、强化项目争取,夯实资金与设施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近三年累计争取资金166万元,为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全流程提供了充足资金保障。同时,按照农业建设项目储备要求,协助各县市申报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全力争取资金扶持,完善养殖、屠宰、运输、处置各环节配套设施,规范处理流程,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与标准化水平,确保处置高效合规。目前已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专家评审项目1个,拟申请资金2500万元,正待农业农村部审批。
三、严格执法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处置行为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病死畜禽随意丢弃、违规处置、非法转运等突出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问题依法从严处罚、严肃追责,形成强力震慑,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杜绝违规处置现象。2026年已查处21起未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尸体案(昌吉市8起、吉木萨尔县1起、木垒县1起、呼图壁县11起),结案16起,罚没款11.67余万元,有效遏制了违法处置病死畜禽的行为,维护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秩序。
四、开展服务指导,提升规范处置能力
强化宣传引导与知识普及,持续推行包联机制,选派业务骨干组建专家服务指导组,深入县市乡镇走访养殖场户,广泛普及无害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防疫知识,提升养殖场(户)、从业人员及群众的防疫意识与环保理念,引导其主动配合、自觉参与,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鼓励养殖企业、中小型养殖场(户)与呼图壁县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委托处理协议,借助专业集中处理设备,降低自行处理的成本与风险。截至目前,无害化处理中心已与周边16家养殖场(户)签订协议,另有13家有意向的正在协商办理中,有效推动了养殖环节病死畜禽从“自行分散处理”向“专业集中处置”的模式转变。
下一步,为全面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与疫病防控能力,为全州养殖业发展保驾护航,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强化智慧监管。依托新疆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申报、收集、转运、处理、产物去向的全程信息化监管,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联合公安、市监部门严厉打击随意弃置、买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违法犯罪行为,对查实的违法线索依法从严查处。通过常态化执法监管,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强大震慑,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与培训,提升疫病防控和无害化处理综合能力,从根本上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开展。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乡村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引导养殖主体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做好病死畜禽规范化处理,同时鼓励群众举报随意丢弃、违法处理病死畜禽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维护养殖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宋丽 电话:1520994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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