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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守牢底线 全面推动检疫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 2024-05-23 12:10:12 来源: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持续提升动物检疫监管能力,强化动物养殖、流通、屠宰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昌吉州农业农村局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动动物检疫工作提质增效。

一、健全动物检疫体系,夯实动物检疫工作基础

动物检疫申报点实现全面覆盖,为保证农牧民出售动物时的检疫申报受理处理及时,全州共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98个,其中,县级检疫申报点8个,乡镇检疫申报点71个,屠宰检疫申报点19个;不断规范动物检疫流程,严格按要求落实检疫工作,做到检疫项目、检疫程序、检疫标准、检疫处理、检疫记录等程序到位,防止因检疫不到位而引发动物疫情。

二、加强动物检疫监管,推进动物检疫信息化管理

自2023年7月以来,我州全面开展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工作,积极推广“新疆动物检疫监管”“新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方便群众通过网络途径申报检疫,利用数据交换共享,实现货主、种类、用途、启运地、目的地等信息“菜单式”管理,最终完成网上申报和无纸化出证工作,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同时,提升了动物检疫工作电子化、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官方兽医队伍建设

2024年,我州严格按照县级申报、州级审核、区级确认的程序,共任命官方兽医335人,并发放了官方兽医证,确保依法持证上岗。落实官方兽医培训计划,督促官方兽医全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和网络考试,上一年度,我州官方兽医参训率和考试及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官方兽医学习落实新发布的《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加强官方兽医队伍作风建设,督促指导官方兽医在持证上岗、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管理出证账号及证章标志等环节规范履职,结合隔山开证、倒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等方面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四、落实“检打联动”执法机制

通过动物检疫出证平台,定期核查超过调运有效期、未按照目的地运输等违法违规线索,依托无纸化防疫平台,在日常巡查和畜主申报时,核查虚假申报、调入动物未报告等违法行为,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处理。2023年,全州共依法查处动物检疫违法案件45起,有效维护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秩序,为昌吉州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