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学法用法,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组织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区州法治建设重要文件精神20余次,日常逢会必讲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抓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局系统班子成员轮流上廉政党课,开展干部学法用法轮值讲法活动12场次。听取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汇报3次。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形成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建立学法讲法述法长效机制,年内由组织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区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文件精神学习交流研讨活动20余次。管理运用好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资源,带头参加自治区“逢九必讲”法治讲堂培训活动,培训干部1060人次,落实班子成员轮流上廉政党课,开展一周一主题干部轮值讲法活动12场次。抓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的落实,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形成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规范性文件、法律合同制订中组织法律顾参与论证,提出法律意见。认真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涉农领域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昌吉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地州级立法,目前已提交区人大审议,推进昌吉州促进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立法工作,助力种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加大普法宣传。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举办示范培训班5场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20人次。选汇涉农法律法规规章70部印发800本、印制宣传单3万份发放至州县乡村涉农服务单位及服务对象手中,通过录制普法短视频、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以及在昌吉农业农村小程序上发布电子汇编等进行宣传。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服务,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科技之冬”培训等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昌吉州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项。贯彻落实县级领导一对一服务企业制度,有效化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9件。利用“昌吉农业”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政务服务信息277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纪检及群众监督,共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及提案50件,提案办结率100%,办理满意率100%。依托“12345”热线平台,受理企业咨询投诉事项8件,做到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不断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增强公信力。
(五)提升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争取区州财政专项资金149万元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装备水平。开展行政执法大比武、案卷评查、文书观摩等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州共组织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农机驾驶员等培训活动20多场次,培训1300人次。累计检查农业机械10550台,大型工程机械设备2693台,现场整改问题隐患242个,累计对200余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抓好源头管控,提升执法效能。
二、存在问题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
一是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在带头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方面融会贯通上还有差距;
二是对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上,形式、方法和手段还不够灵活,成效还不明显。
三是围绕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效能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带头学法讲法用法。完善中心组学法讲法述法制度,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微课堂学法述法释法活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传帮带作用,建立律师咨询服务日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应对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管理。以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在自治州农业农村行政领域深入组织开展“法治进乡村”普法释法活动,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示范培育工作,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凝聚农业执法合力。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日常工作沟通与联络,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公开,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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