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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28 17:51:28 来源:昌吉州水利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昌吉州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202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水利工作动态28条,发布更新领导信息、单位职能配置等4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州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水利工作宣传、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形象工作来抓,同时具备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分别是昌吉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办公楼公示栏、微信公众平台等。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官网进行网络公示,无其他公示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相关保密法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审核后公开。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全年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4,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果维持

果纠正

他结果

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昌吉州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2023年,昌吉州水利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二是进一步梳理有关水利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解读,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三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发布流程,强化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四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州水利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