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水字〔2024〕279号
关于对阜康市2024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白蚁害堤动物防治项目验收的批复
阜康市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对阜康市2024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验收的请示》(阜水〔2024〕83号)已收悉,根据昌吉州2024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白蚁害堤动物防治项目建设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现将项目的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条件
鉴于你单位2024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及白蚁害堤动物防治已按照《关于对<阜康市2024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技术方案><阜康市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实施技术方案>的批复》(昌州水字〔2024〕17号)内容完成了全部建设任务,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要求,自验工作已组织完成,工程运行情况良好,完工验收档案资料准备就绪,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你局已提出验收申请,经州水利局审查同意进行项目验收。
二、完工验收时间
完工验收时间定于2024年12月4日,验收工作会议由昌吉州水利局主持。
三、成立完工验收小组
主持单位:昌吉州水利局
成 员:昌吉州水利局 1人
昌吉州水利管理总站 4人
阜康市水利局 1人
阜康市财政局 1人
列席会议单位:
建设单位 1人
监理单位 1人
施工单位 1人
四、完工验收小组主要工作
(一)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复内容完成;
(二)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
(三)认定工程施工质量;
(四)检查工程投资、财务情况;
(五)检查资料整编和归档情况;
(六)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五、完工验收会议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检查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及有关资料
(二)召开大会:
1、宣读验收通知,宣布验收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2、查看工程建设资料;
3、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含运行管理);
4、听取验收小组确定的其他工作报告(监理、施工报告等);
5、查阅相关资料并讨论形成意见;
6、讨论并通过完工验收报告;
7、完工验收小组和被验单位代表在完工验收表上签字。
六、工作要求
阜康市水利局和项目法人应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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