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水字〔2024〕226号
关于木垒县三眼泉水库等5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通过
州级评价验收的批复
木垒县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22〕130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水库、水闸、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的通知》(新水规〔2022〕2号)有关规定,2024年9月9日至9月10日,昌吉州水利局成立专家组对三眼泉水库、白杨河水库、西吉尔水库、水磨河渠首闸、木垒河河道治理项目雀仁段河道治理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进行了现场评价验收。
根据专家组赋分评价结果,木垒县三眼泉水库、白杨河水库、西吉尔水库、水磨河渠首闸、木垒河河道治理项目雀仁段河道治理堤防达到州级评价验收标准,经公示,可以认定为昌吉州水利局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以批复。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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