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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昌吉市三屯河灌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4-30 20:56:26 来源:水利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水字〔2024〕88号


关于对《昌吉市三屯河灌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昌吉市水利局:

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局上报的《昌吉市三屯河灌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达到实施方案阶段的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目标

昌吉市三屯河灌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提升改造工程实施后,完善了三屯河灌区努尔加水库管理站、西干渠首管理站等所管辖范围内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灌区运行管理水平,为实现灌区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工程建设内容及范围

(一)项目建设地点

三屯河灌区努尔加水库管理站、 西干渠首管理站、东干渠首管理站、九点六站、十四站、二十一站、 二畦坪站。

(二)工程建设内容

三屯河灌区努尔加水库管理站、西干渠首管理站、东干渠首管理站、九点六站、十四站、二十一站、二畦坪站所管辖范围内基础设施维修、养护,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使灌区工程效益最大化。

三、项目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 131.91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及县市配套资金,其中:2024年度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100万元,剩余由地方配套。

四、建设工期

工程计划工期2个月。

五、工程建设及招投标

昌吉市水利管理站作为昌吉市三屯河灌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负总责,要按照批复内容,抓紧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及时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建设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严禁挤占、挪用,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六、运行管理

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工程运行、维护、供水等责权利关系,制定管理措施,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七、工程效益

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提高灌区渠系水利用率和供水管理的可靠性,提升三屯河灌区运行管理水平,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