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昌吉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大河湖领域执法力度,推动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昌吉州水利局、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昌吉州人民检察院、昌吉州公安局、昌吉州司法局共同制定了《昌吉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昌州水字〔2023〕145号),为快速发现,及时查处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破坏机电井计量设施、破坏地下水监测设施、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昌吉州水利局公布举报方式如下,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就上述违法行为线索进行举报:
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
水利部监督举报服务平台:http://supe.mwr.gov.cn
自治区水利厅举报电话:0991-5817488
昌吉州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994-2342769
玛纳斯县水利局:0994-6661984
呼图壁县水利局:0994-4501534
昌吉市水利局:0994-2366031
阜康市水利局:0994-3225076
吉木萨尔县水利局:0994-8362693
奇台县水利局:0994-7214706
木垒县水利局:0994-483196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截止日期: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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