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5〕39号)要求,经自治区水利厅审核,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作为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
1.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阜康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二、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个人
1.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党委书记丁建宏
2.奇台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赵勇
3.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站南部山区管理站站长丁彦成
4.木垒县水利管理站高级工程师李春。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向昌吉州水利局组织人事科反映问题。
举报电话:0994-2347762
通讯地址:昌吉市建设路688号昌吉州水利局204室(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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