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利局关于确定昌吉州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公示
州水利局关于确定昌吉州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情况和建立地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新水办[2020]243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核对工作,建立了昌吉州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7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受理部门: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受理电话:0994-2342860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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