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4/2019-000049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22 |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9〕3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 ||
昌州水字〔2019〕39号
昌吉州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州消防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昌吉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安办传〔2018〕45号)通知要求,州水利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州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积极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整体稳定。
二、领导重视组织部署冬防工作
为切实加强全州水利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州水利行业实际,制定了《昌吉州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昌吉州水利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行业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面检查
各县(市)水利局和各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截止2019年3月22日全州水利系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35次,单位领导带队检查88人次,检查单位数256个,发现火灾隐患数11个,整改火灾隐患11处,行业系统单位187家,行业系统投入整改资金0.11万元。通过这次深入开展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对我州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
四、下一步我局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消防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继续加大对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研究部署,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到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切实把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好水利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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