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4/2019-000050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22 |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9〕4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19年“井电双控”农业灌溉 单井用水用电指标的通知 | ||
昌 吉 回 族 自 治 州 水 利 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昌州水字〔2019〕41号 签发: 郭 新
何 文
关于下达2019年“井电双控”农业灌溉
单井用水用电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工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农业发展局、产业发展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资源〔2014〕360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4〕44号)和《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控制各县市、园区地下水开采总量,提高用水效率,现就2019年全州机电井“井电双控”农业灌溉单井用水、用电指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业灌溉“井电双控”指标
州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园区测算申报的2019年农业灌溉单井水量、电量指标进行了审定,具体指标如下:
1、木垒县:地下水农业灌溉计划用水量3823万m3、计划用电量2941万kW.h。
2、奇台县:地下水农业灌溉计划用水量27407万m3、计划用电量13438万kW.h。
3、吉木萨尔县:地下水农业灌溉计划用水量9475万m3、计划用电量4673万kW.h。
4、阜康市:地下水农业灌溉计划用水量12022万m3、计划用电量7740万kW.h。
5、昌吉市:地下水农业灌溉计划用水量12992万m3、计划用电量8519万kW.h。
6、呼图壁县:地下水农业灌溉计划用水量22681万m3、计划用电量12774 万kW.h。
7、玛纳斯县:地下水农业灌溉计划用水量5824万m3、计划用电量2484万kW.h。
8、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地下水农业灌溉计划用水量4346万m3、计划用电量2430万kW.h,(各县市、园区具体指标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确定下达的“井电双控”指标,扎实做好2019年度取用地下水供电协议前期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协议的签订。
2、请各县市、园区严格执行落实,加大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地下水用水量。
3、各县市、园区水利局、工信局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取用地下水供电协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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