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下达2019年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1 12:30:2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9-000031 信息分类: 水资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3-21
文  号: 昌州水考办字〔2019〕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下达2019年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的通知

昌州水考办字〔2019〕9号

关于下达2019年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

为做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根据2018年我州地下水位监测情况以及《新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要求,现将2019年地下水位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见附表),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格监测规范,着力提高地下水动态监测水平。

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按照昌州水字[2018]155号文件《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地下水监测工作细则》要求,以抓好数据准确性,有效提升监测能力为工作重点,按照地下水监测要求开展工作,规范监测工作程序,对报送数据严格审查把关,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全面提高监测水平。

二、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逐步消减超采量。

各县、市、园区要紧紧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通过退灌减水、水源置换、机井封填、休耕轮作和种植结构调整、人工回补工程等六方面工程措施,以及用水总量控制、取用水量监控、水价综合改革等非工程措施,提升对地下水的综合治理能力,控制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遏制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实现水位控制目标。

三、开展水位检查核实,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为全面完成好2019年地下水监测工作任务,本年度各县市、园区应组织开展2次以上定期或不定期的地下水位检查核实,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检查工作职责,每次都应做到水位监测点全覆盖,将每个监测点的检查情况建立档案,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州水政办将对此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四、统一规划,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点。

2018年我州编制完成了《昌吉州地下水监测站网规划》,各县(市、园区)要根据规划要求,落实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及时维护损坏的监测井,补充缺失的监测井位,升级落后的监测设施,拓宽监测区域,分期分批建设和改造地下水监测站点,提升地下水监控能力建设。

五、增加地下水监测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

目前我州各县(市、园区)地下水监测工作经费紧张,特别是用于地下水监测运行管理资金少,造成监测质量难以保证。各地要争取资金投入,增加地下水监测经费,加快对地下水监测站点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地下水位自动化监测点的维护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地下水监控能力建设。

六、按时报送地下水监测资料。

根据自治区、州对地下水监测和管理的要求,各县(市、园区)要及时、准确的上报监测资料,按月报送地下水位监测月报及相关报表,并做好报表的审核把关,对不按时报送的将计入年度考核。

附表:2019年各县(市)、园区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

昌吉回族自治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附表:

2019年各县(市)、园区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

县(市)名 下降速率平均值(m/a) 下降速率最大值(m/a)

玛纳斯县 0.60 1.0

呼图壁县 0.60 1.0

昌吉市 0.60 1.0

园 区 0.60 1.0

阜康市 0.50 1.0

吉木萨尔县 0.50 1.0

奇台县 0.50 1.0

木垒县 0.50 1.0

备注:地下水位控制以年内下降速率平均值作为控制指标,且所有监测井地下水位下降速率最大值(非平均值)不得超过1.0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