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4/2019-000031 | 信息分类: | 水资源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21 |
文 号: | 昌州水考办字〔2019〕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19年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的通知 |
昌州水考办字〔2019〕9号
关于下达2019年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
为做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根据2018年我州地下水位监测情况以及《新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要求,现将2019年地下水位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见附表),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格监测规范,着力提高地下水动态监测水平。
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按照昌州水字[2018]155号文件《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地下水监测工作细则》要求,以抓好数据准确性,有效提升监测能力为工作重点,按照地下水监测要求开展工作,规范监测工作程序,对报送数据严格审查把关,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全面提高监测水平。
二、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逐步消减超采量。
各县、市、园区要紧紧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通过退灌减水、水源置换、机井封填、休耕轮作和种植结构调整、人工回补工程等六方面工程措施,以及用水总量控制、取用水量监控、水价综合改革等非工程措施,提升对地下水的综合治理能力,控制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遏制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实现水位控制目标。
三、开展水位检查核实,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为全面完成好2019年地下水监测工作任务,本年度各县市、园区应组织开展2次以上定期或不定期的地下水位检查核实,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检查工作职责,每次都应做到水位监测点全覆盖,将每个监测点的检查情况建立档案,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州水政办将对此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四、统一规划,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点。
2018年我州编制完成了《昌吉州地下水监测站网规划》,各县(市、园区)要根据规划要求,落实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及时维护损坏的监测井,补充缺失的监测井位,升级落后的监测设施,拓宽监测区域,分期分批建设和改造地下水监测站点,提升地下水监控能力建设。
五、增加地下水监测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
目前我州各县(市、园区)地下水监测工作经费紧张,特别是用于地下水监测运行管理资金少,造成监测质量难以保证。各地要争取资金投入,增加地下水监测经费,加快对地下水监测站点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地下水位自动化监测点的维护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地下水监控能力建设。
六、按时报送地下水监测资料。
根据自治区、州对地下水监测和管理的要求,各县(市、园区)要及时、准确的上报监测资料,按月报送地下水位监测月报及相关报表,并做好报表的审核把关,对不按时报送的将计入年度考核。
附表:2019年各县(市)、园区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
昌吉回族自治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附表:
2019年各县(市)、园区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
县(市)名 下降速率平均值(m/a) 下降速率最大值(m/a)
玛纳斯县 0.60 1.0
呼图壁县 0.60 1.0
昌吉市 0.60 1.0
园 区 0.60 1.0
阜康市 0.50 1.0
吉木萨尔县 0.50 1.0
奇台县 0.50 1.0
木垒县 0.50 1.0
备注:地下水位控制以年内下降速率平均值作为控制指标,且所有监测井地下水位下降速率最大值(非平均值)不得超过1.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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