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馈2017年度自治区对昌吉州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扣分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CJZ024/2019-000030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15 |
文 号: | 昌州水考办字〔2019〕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反馈2017年度自治区对昌吉州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扣分情况的通报 |
昌州水考办字〔2019〕3号
关于反馈2017年度自治区对昌吉州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扣分情况的通报
兵团第六师、第十二师222团:
2017年度自治区对昌吉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等级为良好,排在全疆第5名,考核中反映出我州在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用水效率控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现将你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扣分项予以反馈,要求在2018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中切实加强整改。具体扣分项目如下:
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
落实《自治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函》(新水函[2017]15)完成县(市、团场)用水强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工作。项目赋分:1分,扣0.2分;
昌吉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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