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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馈2017年度自治区对昌吉州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扣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1-15 12:28: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9-000030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15
文  号: 昌州水考办字〔2019〕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反馈2017年度自治区对昌吉州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扣分情况的通报

昌州水考办字〔2019〕3号

关于反馈2017年度自治区对昌吉州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扣分情况的通报

兵团第六师、第十二师222团:

2017年度自治区对昌吉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等级为良好,排在全疆第5名,考核中反映出我州在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用水效率控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现将你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扣分项予以反馈,要求在2018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中切实加强整改。具体扣分项目如下:

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

落实《自治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函》(新水函[2017]15)完成县(市、团场)用水强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工作。项目赋分:1分,扣0.2分;

昌吉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