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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工作通报
发布日期:2019-01-14 12:38:3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9-000006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14
文  号: 昌州河长办通报〔2019〕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河长工作通报

昌州河长办通报〔2019〕1号 签发:张建军

各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和区、州湖长制工作部署,州河长办相继转发《关于完善湖长制体系并将水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通知》、《关于完成自治州湖泊(人工湖泊、水库)名录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在2018年10月20日前要完成湖长、库长设置,并设立公示牌;制定出台《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一湖一策”、“一库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并由湖长、库长签发。截止2019年1月10日,仍有县市未按要求落实,现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关于湖长、库长设立情况。阜康市、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已按要求设立湖长、库长,并出台了文件。玛纳斯县、昌吉市、奇台县、木垒县至今仍未出台湖长、库长设立文件。

(二)关于《实施方案》完成情况。阜康市、呼图壁县《实施

方案》已由县市人民政府印发。木垒县、昌吉市、吉木萨尔县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待政府审核后印发。玛纳斯县、奇台县未编制《实施方案》。

(三)关于湖长、库长公示牌设立情况。阜康市天池湖已完成湖长公示牌的设立。全州纳入河湖长制的84座水库、6座城市景观湖均未完成库长、湖长公示牌的设立工作。

(四)关于“一湖一策”、“一库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及签发情况。阜康市完成了15座水库的“一库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其中乡镇级别的6座水库“一库一策”治理方案已由库长签批;呼图壁县完成了5座水库“一库一策”、2座城市景观湖“一湖一策”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核,未经库长、湖长审核签批。吉木萨尔县完成15座水库的“一库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昌吉市已完成了三屯河水库、努尔加水库2座中型水库的“一库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工作,但两县市治理方案未经相关部门审核。

昌吉市10座小型水库和1座城市景观湖、呼图壁县种牛场六号库、八号库、玛纳斯县7座水库和1座城市景观湖、奇台县9座水库和2座城市景观湖、木垒县16座水库均未按要求完成“一湖一策”、“一库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工作。

二、整改要求

请各县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人、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时间尽快完成湖长制各项工作,在2019年1月20日之前将未完成的工作全部完成,并将所

要求的全部印证资料上报州河湖长制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过去一年,全州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部署和区州党委要求,上下联动、联合作战,大胆探索、创新推进,组织体系基本建立,问题整治初见成效,各方力量得到调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是,就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看,湖长制工作推进与区州党委、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县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看到河湖水系的明显变化,享受河湖长制带来的绿色福利。一要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要求,在全州湖泊、水库全面推行湖长制。把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湖泊、水库一并纳入湖长制组织体系,逐个湖泊明确湖长、库长,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确保在今年一月底前全面落实湖长制。二要解决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加强系统治理,围绕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大力开展主要河流“绿网”行动,认真落实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各级河长、湖长、库长要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河湖库日常保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让河清起来、岸绿起来。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亲自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今年州党委、政府将把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各级河长、湖长、库长常态化巡河、河湖“四乱”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内容。四要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更多有效模式和先进经验。创新全流域治理的合作机制、系统方法,探索多部门齐抓共管、多项目打包共治的路子,创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全方位推进河湖管理保护。

昌吉州全面实施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