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4/2019-000004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02 |
| 文 号: | 昌州防汛指字〔2019〕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 ||
昌州防汛指字〔2019〕1号 签发:张建军
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8月1日、8月7日自治区党委防汛抢险救灾视频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防总《自治区水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新防汛〔2018〕8号),我州防汛办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水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防汛指字〔2018〕10号),对我州水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与安排。 2018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自治区水利厅对我州水库安全隐患整治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州水库隐患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较大的进展,但仍有部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没有落实。为确保2019年汛前全部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后,我州各县(市)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积极推进整治任务落实。截至10月31日,已整改、销号问题143项,涉及水库75座。分别为分别为2座水库三个责任人不落实、14座水库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专业水平较低,5座水库未注册登记,16座水库监测预报预警方案未编制或不完善、操作性不强,3座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未编制或不完善、操作性不强,3座水库抢险应急和人员避险方案,23座水库三案未批复,14座水库未进行应急演练,9座水库防汛物资不足,1座水库监测设施老化,49座水库巡视检查不规范,2座水库淤积已启动安全鉴定工作,采取了限库运行,根据安全鉴定结果再确定除险加固措施。鉴定为三类坝的病险水库木垒县七个城子水库已实施除险加固。
二、存在的问题
按照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强化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的通知》(新防汛〔2018〕10号)文件,目前,我州各县(市)在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1座病险水库尚未完成整改。
列入国家《加快灾后水利建设薄弱环节实施方案》且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奇台县黑沟水库初步设计已批复但未开工。
(二)1座“半拉子”水库工程未完成整改。
呼图壁县红山下水库未完成设计批复建设内容而停止建设的“半拉子”水库,虽已提出整改方案,但资金未落实,仍未复工。
(三)54座大坝安全鉴定不及时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木垒县13座,奇台县5座,吉木萨尔县14座,阜康市9座,昌吉市6座,呼图壁县3座,玛纳斯县3座,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1座。
各县(市)水库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情况详见附表。
三、下一步工作任务
(一)加快实施奇台县黑沟水库除险加固。
奇台县黑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于2018年12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将于2019年1月3日开标。要求2019年7月前开工, 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除险加固项目建设。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蓄水阶段验收。未通过蓄水阶段验收,不得进行蓄水运行。
(二)落实呼图壁县红山下水库“半拉子”水库工程建设资金。
呼图壁县红山下水库要尽快落实建设资金,在2019年3月20日前制定“五落实”整改方案上报州水利局,确保在2019年3月底前报备水利厅。呼图壁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保证付诸实施。
(三)完成54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正在整改的54座水库,要加快安全鉴定工作,确保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要求:一是各县(市)结合已建立的水库安全鉴定台账,再认真梳理县(市)辖区内是否有遗漏的逾期未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水库,做到应做必做,不留空白。如文件中未列入的玛纳斯县新户坪水库、石门子水库、旱卡子滩水库,呼图壁石门水库、大海子水库,奇台县东塘水库等;二是严格执行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落实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 50m 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 30m 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的分级管理责任;三是确保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全州逾期未做安全鉴定的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并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库安全鉴定书报备自治区水利厅,完成水库隐患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重视水库隐患整改工作,强化责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提出的“2019年汛前全面消除水库安全隐患”的工作要求,加快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自治区水利厅计划于2019年2月份再次组织水库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对于仍未按本通知要求落实整改的,水利厅党组将形成专题报告报自治区党委。
二要落实水库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水库“三个责任人”要对整改措施、整改情况、整改结论签字确认,及时更新隐患整改工作台帐;各县(市)水利(务)局对辖区内水库安全隐患整改的真实性负全责,对隐患整改工作台帐认真核查确认、对账销号,做到闭环管理;各县(市)要在2019年2月10日前和汛前将辖区内水库安全隐患整改、销号情况报州水利局。各县(市)水利(务)局要对照水库安全隐患整改清单,进一步加强清查,举一反三,发现类似问题,强化整改。
三要切实提高安全鉴定质量,准确研判水库安全隐患。对于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及时开展除险加固工作,限期消除隐患。
附件:昌吉州水库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情况表
联系人:康文轩 2325301
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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