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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自治区水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6 18:53:4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8-000158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9-26
文  号: 昌州防汛指字〔2018〕1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落实自治区水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州防汛指字〔2018〕10号 签发:若曼·塔吾汗

关于落实自治区水库安全隐患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新防汛〔2018〕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上述工作方案提出的问题、整治要求及整治计划,制定了《昌吉州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水库隐患问题和具体要求进行逐库整改,制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水库制度、调度方案及各项预案,严禁方案、预案等相关技术文件照搬照抄,流于形式不具可操作性,切实将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方案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请州水利局、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高度重视,跟踪推进,抓好落实,按照自治区水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时限,及时进行上报。

附件1、《昌吉州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签收回执单

2、昌吉州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8年9月26日

附件1

《昌吉州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签收回执单

今收到昌吉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发来《昌吉州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昌州防汛指字〔2018〕10号”。

签收单位: 县市人民政府

签 收 人:

签收时间:

备注:本文件发往各县市人民政府,请县市长签收后于2018年9月27日16:00报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任艳玲 联系电话:0994—2342117

附件2

昌吉州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

一、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存在的问题

尚未除险加固病险水库(2座):列入国家《加快灾后水利建设薄弱环节实施方案》中的昌吉州木垒县七个城子水库和奇台县黑沟水库。

整改要求:要尽快完成奇台县黑沟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制定和审批病险水库限制运行方案、保坝应急措施。要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对制约除险加固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9日之前,病险水库主管部门制定的病险水库整治计划报送州水利局。同时,病险水库主管部门将审批后的限制运行方案、保坝应急措施,报送州水利局备案。

2018年9月29日之前,完成奇台县黑沟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

2018年12月10日之前,木垒县七个城子水库100%完成已下达的中央投资任务。2019年之前,奇台县黑沟水库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责任主体:木垒县人民政府

奇台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吾尔肯 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 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责任单位: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

负 责 人:曾 伦 副站(局)长

二、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半拉子”水库工程(1座):呼图壁县红山下水库水库未完成设计批复建设内容,并已停止建设。

整改要求: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完成批复建设内容,尽早发挥水库效益。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9日之前,将辖区内“半拉子”水库工程清理结果和整治方案报送州水利局。

责任主体: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丁大明 县委副书记、县长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重建中心

负 责 人:吴建设 主任

三、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注册登记的水库(5座):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呼图壁齐古水库、呼图壁7号水库,玛纳斯县梧桐沟水库、润祥田水库,水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日常监管。

整改要求:未在相关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水库应到相关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直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呼图壁7号水库该核销的要及时进行核销。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9日之前,未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水库,将水库注册登记相关资料或备案资料报送州水利局。

责任主体:昌吉市人民政府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责 任 人:郑 敏 市委副书记、市长

丁大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 辉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彭彦武 处长

责任单位: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

负 责 人:曾 伦 副站(局)长

(二)三个责任人”不落实或履职不到位水库(2座):玛纳斯县梧桐沟水库、润祥田水库。部分责任人不熟悉水库运行工程状况和抢险调度流程,不知道“怎么干,该干什么”。

整改要求:逐库明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并经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有多座水库的应尽量避免由同一名县级领导担任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或由同一名水利部门领导担任水库安全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各级行政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所属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管理单位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9日之前,逐库落实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人”及批复,并报送州水利局。

责任主体: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张 辉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负 责 人:李 桥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三)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水库(9座):木垒县一碗泉水库、小泉子水库、芨芨湖水库,昌吉市东沟一库、东沟二库、十三户水库、黎明水库、六工水库、东五工水库。水库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缺乏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低,尤其是小型水库管理权限下放到乡(镇)后,管理人员不固定。

整改要求: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定员标准》要求,配足、配齐水库管理人员。已经移交乡(镇)管理的小型水库,要固定水库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按自治区水利厅水库管理人员培训班要求,各县市要制定水库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9日之前,逐库制定水库管理人员现状情况及配备计划,报送州水利局。

原则上已完工水库在2018年12月10日前将水库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州水利局。

责任主体:木垒县人民政府

昌吉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吾尔肯 县委副书记、县长

郑 敏 市委副书记、市长

责任单位: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

负 责 人:曾 伦 副站(局)长

(四)“三个方案”编制、审批不规范的水库(65座):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吉三泉水库;木垒县东城水库、英格堡水库、三眼泉水库、博斯坦水库、大石头水库、大浪沙水库、白杨河水库、西吉尔水库、乌宗布拉克水库、江湖里水库、塔克巴斯陶水库、一碗泉水库、小泉子水库、芨芨湖水库、七个城子水库;奇台县东塘水库、中葛根水库、根葛尔水库、宽沟水库、新户河水库、元山子水库、黑沟水库、碧流河水库;吉木萨尔县东大龙口水库、西大龙口水库、八家地水库、南坝水库、东二畦水库、贡拜沟水库、水溪沟水库、二工河水库、黄水槽子水库、小东沟水库、庙湾水库、黑家湾水库、西桦窝水库、二道桦窝水库、贾家湾水库;阜康市上游水库、双河水库、三工草原水库、小泉水库、五工梁水库、十运水库;昌吉市东沟一库、东沟二库、十三户水库、黎明水库、六工水库、东五工水库、下巴湖1号水库、下巴湖2号水库;呼图壁县大泉水库、小泉水库、小泉三队水库、祁家湖水库;玛纳斯县石门子水库、白土坑水库、旱卡子水库、塔西河上水库、塔西河中水库、塔西河下水库、梧桐沟水库、润祥田水库。“三个方案”(水库监测预报预警方案、运行调度方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编制不规范,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等问题。

整改要求:针对本区域水库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编制导则及大纲要求进行方案编制。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9日之前,各县市将所管辖水库的水库调度规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监测预报预警方案编制审批计划报送至州水利局。

2018年12月10日之前,逐库完成编制和审批工作。

2018年12月10日之前,逐库编制完成次年年度调度运用方案,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019年2月15日前,有防洪任务的水库要逐库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并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

负 责 人:李 桥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曾 伦 副站(局)长

(五)水雨情测报设施不到位水库(2座):下巴湖1号水库、下巴湖2号水库,水库没有入库水情测报设施,未落实险情预警联络员。

整改要求:落实水雨情测报设施,无水雨情测报设施的水库要落实水情监测预警人员。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9日之前,将落实情况报送至州水利局。

责任主体:昌吉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郑 敏 市委副书记、市长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负 责 人:李 桥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六)应急演练不到位的水库(22座):木垒县大石头水库;吉木萨尔县贡拜沟水库、二工河水库;阜康市东湖水库、南泉水库、二道河水库;昌吉市东沟一库、东沟二库、十三户水库、黎明水库、六工水库、东五工水库;呼图壁县大泉水库、小泉水库、小泉三队水库、祁家湖水库、呼图壁种牛场六号水库、呼图壁种牛场八号水库;玛纳斯县旱卡子水库、塔西河上水库、塔西河中水库、塔西河下水库。水库存在应急演练不系统、不到位,未组建专业抢险队伍,缺乏当地政府组织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水库影响范围、下游危险区域的群众预警和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不深、不细、不实,没有配备应急备用电源,抢险物资没有按要求配备等问题。

整改要求:要逐库认真组织水库抢险应急及下游人员转移避险演练,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科学研判,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努力做到地域全覆盖,人员无遗漏。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9日之前,各县市将辖区内水库应急演练整治计划报送至州水利局。

2018年12月10日之前,水库管理单位将2019年应急演练方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审批,并于汛前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负 责 人: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负 责 人:李 桥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七)未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工作的水库(60座):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吉三泉水库;木垒县龙王庙水库、东城水库、英格堡水库、三眼泉水库、博斯坦水库、大石头水库、大浪沙水库、白杨河水库、西吉尔水库、乌宗布拉克水库、江湖里水库、塔克巴斯陶水库、一碗泉水库、小泉子水库;奇台县中葛根水库、根葛尔水库、宽沟水库、新户河水库、元山子水库;吉木萨尔县东大龙口水库、西大龙口水库、八家地水库、南坝水库、东二畦水库、贡拜沟水库、水溪沟水库、二工河水库、黄水槽子水库、小东沟水库、庙湾水库、黑家湾水库、西桦窝水库、二道桦窝水库、贾家湾水库;阜康市东湖水库、红星水库、黄土梁水库、南泉水库、上游水库、双河水库、水磨沟水库、三工草原水库、小泉水库、二道河水库;昌吉市三屯河水库、东沟一库、东沟二库、十三户水库、黎明水库、六工水库、东五工水库;呼图壁县红山水库、大泉水库、小泉水库,玛纳斯县石门子水库、白土坑水库、旱卡子水库、塔西河上水库、塔西河中水库。水库没有按期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不能合理判定水库安全状况,难以科学判断水库大坝安全隐患和病险问题。

整改要求:按照《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新建(含扩建)或实施除险加固的水库,首次安全鉴定要在竣工验收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首次安全鉴定要在蓄水阶段验收后5年内进行。水库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要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9日之前,各县市将辖区内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台账报送至州水利局。

2018年12月10日之前,超出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报送至州水利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

责任单位: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

负 责 人:曾 伦 副站(局)长

(八)水库大坝日常运行管理不规范(59座):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齐古水库;木垒县东城水库、英格堡水库、三眼泉水库、博斯坦水库、大石头水库、大浪沙水库、白杨河水库、西吉尔水库、乌宗布拉克水库、江湖里水库、塔克巴斯陶水库;奇台县中葛根水库、宽沟水库、元山子水库;吉木萨尔县八家地水库、南坝水库、东二畦水库、贡拜沟水库、水溪沟水库、二工河水库、黄水槽子水库、小东沟水库、庙湾水库、黑家湾水库、西桦窝水库、二道桦窝水库、贾家湾水库;阜康市东湖水库、红星水库、黄土梁水库、南泉水库、上游水库、双河水库、水磨沟水库、三工草原水库、小泉水库、二道河水库、五工梁水库、十运水库;昌吉市三屯河水库、努尔加水库、东沟一库、东沟二库、十三户水库、黎明水库、六工水库、东五工水库;呼图壁县红山水库、大泉水库、小泉水库、小泉三队水库、祁家湖水库、呼图壁种牛场六号水库、呼图壁七号水库、呼图壁种牛场八号水库;玛纳斯县石门子水库、梧桐沟水库、润祥田水库。水库存在无监测设施或设施老化、损坏,未进行监测数据分析,巡视检查不规范,无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超汛限水位运行,维修养护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暂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操作指南(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工作指导意见》,完善水库运行管理各项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9月29日之前,将制定的辖区内水库日常运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方案报送州水利局。

2018年9月29日之前,水库管理单位完善巡视检查、观测监测、维修养护等各项制度,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18年9月29日之前,将逐库制定的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方案报送州水利局。

每年高水位期和汛前均应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工作,于2月25日和5月25日将排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报送州水利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

负 责 人:李 桥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曾 伦 副站(局)长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落实整改责任。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落实责任亲自抓,分管领导作为水库行政责任人要集中尽力具体抓,结合水库“三个责任人”和河(湖)长将此次水库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我州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二)严肃责任追究。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根据自治区提出的水库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检查,对各水库责任人对履职不到位,整改措施弄虚作假,未按时限整改上报的县市和单位,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将会同州纪委、监委对主要责任人,依法依据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