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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30 20:04: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8-000097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6-30
文  号: 昌州水函字〔2018〕14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开展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昌州水函字〔2018〕144号

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呼河流域管理处、各县(市、园区)水利(务)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昌吉州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水利建设行为,明确参建单位的责任,增强参建单位的履职能力和自觉性,推动昌吉州水利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州各县(市)、局直属各单位开展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意义

开展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7号)和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18]102号)等文件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全州水利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力措施。通过开展项目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发挥,促进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规范化。

二、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昌吉州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建设质量工作小组经研究,确定对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局直属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木垒县白杨河河道治理工程、奇台县白杨河水库工程、吉木萨尔县小龙口水库工程、阜康市水磨河城关路以北段防洪工程、昌吉市大沙河河道渡槽至二六工镇红星三队河道治理工程、呼图壁县2018年军塘湖河现代化示范区项目、玛纳斯县沙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等七项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实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服务,特别是对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重点指导、检查和考核,力争在建设管理上打造成示范工程。

其它生产经营单位、项目的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各县(市)水利局按照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重点项目考核要求进行,促进建设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及考核结果运用。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考核结果运用,按照昌吉州水利局制定下发的附件材料(1.昌吉州重点水利工程质量考核工作方案;2. 昌吉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相关要求执行。考核结果是确定“天山杯”建管部分最终得分的主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水利局要按照“质量安全、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的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性,督促项目法人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

2、项目法人要认真开展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信息。

3、昌吉州水利局建设质量工作小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州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及时深入工地一线,开展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发挥作用。

附件:1. 昌吉州重点水利工程质量考核工作方案

2. 昌吉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6月30日

附件1

昌吉州水利项目质量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木垒县白杨河河道治理工程、奇台县白杨河水库工程、吉木萨尔县小龙口水库工程、阜康市水磨河城关路以北段防洪工程、昌吉市大沙河河道渡槽至二六工镇红星三队河道治理工程、呼图壁县2018年军塘湖河现代化示范区项目、玛纳斯县沙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法人单位。

(二)考核内容:按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评分表》(附表1)、《重点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表》(附表2),考核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水利项目。

二、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质量工作考核由州水利局建设质量工作小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单位积极配合开展质量考核工作。

(一)自查和资料准备阶段。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重点项目法人单位按照本方案和质量工作考核评分表,结合项目实际,于2018年9月底前向昌吉州水利局报送本县(市)重点水利项目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及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含质量工作考核评分表)。

(二)实地核查阶段。州水利局建设质量工作小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将组成质量考核工作组,计划于本年度9-10月份对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水利项目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和实地核查工作。

考核工作组结合各县(市)自评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填写《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评分表》(附表1)、《重点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表》(附表2),形成考核评价报告和整改意见,于10月20日前报州水利局。

(三)考核结果认定。考核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对考核结果初步认定,经州水利局审定后,通报各考核对象和有关部门。

(四)总结阶段。各考核对象根据考核工作组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进行整改,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月内向考核工作组报送整改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各考核对象要充分认识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意义,按照科学管理、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际的原则,统筹开展好质量考核工作。

(二)各考核对象应以考核为契机,严格按照本考核方案要求,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对照考核方案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对在考核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提请相关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表:1、《2017-2018年度昌吉州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评分细则》

2、《2017-2018年度昌吉州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2

昌吉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局直属单位)和各县市重点水利工程(木垒县白杨河河道治理工程、奇台县白杨河水库工程、吉木萨尔县小龙口水库工程、阜康市水磨河城关路以北段防洪工程、昌吉市大沙河河道渡槽至二六工镇红星三队河道治理工程、呼图壁县2018年军塘湖河现代化示范区项目、玛纳斯县沙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二)考核内容

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局直属单位)考核内容主要为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及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情况。

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考核内容主要为安全监督、资质资格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投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事故管理、作业安全、劳动用工实名制、建设项目维稳、事故控制等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考核方式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由昌吉州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建设质量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各县(市)水利局及项目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开展考核工作。

(一)自查自评。各县(市)水利局、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本方案,结合项目实际,于2018年7月底前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完成情况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含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二)实地核查。州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建设质量工作小组将组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于8月底前完成实地核查工作。考核工作组结合考核自评和现场核查情况,填写《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昌吉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形成考核评价报告和整改意见,于9月底前报州水利局。

(三)考核结果认定。考核工作组会同各项目主管单位对考核结果初步认定,经州水利局审定后,于10月底前通报各考核对象和上报有关部门。

(四)整改落实。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工作组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进行整改,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于11月15日前报送整改报告。州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建设质量工作小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向州水利局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

(五)考核评分。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逐项扣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单项分值扣完为止。得分大于90分为优秀;得分小于90 、大于80分为良好;得分小于80、 大于60分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凡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分。考核评分在考核评价报告中载明,考核结果将作为水利“天山杯”评比依据之一。

三、工作要求

(一)被考核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意义,按照科学管理、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际、树立底线思维的原则,统筹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二)被考核单位应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为契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本考核方案要求,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对照考核评分表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对在考核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提请相关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表:3.《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表》

4.《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5.《昌吉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