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核销机电井取水许可的公示
昌吉州核销机电井取水许可的公示
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水利问题整改,经昌吉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现将核销取水许可的机电井进行公示:
全州本次核销取水许可机电井57眼,其中:奇台县31眼,吉木萨尔县10眼,阜康市13眼,昌吉市3眼。
以上核销取水许可机电井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昌吉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设在州水利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共7天。
受理部门:昌吉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4-2342860
联系地址:昌吉市建设路458号昌吉州水利局
邮 编:831100
昌吉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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