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4/2018-000075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30 |
| 文 号: | 昌州水函字〔2018〕9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开展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核查工作的通知 | ||
昌州水函字〔2018〕93号
关于开展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
建设项目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务)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昌吉国家农业园区农业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涉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有效制止和杜绝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昌吉州水利局会同州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经信委、土管局等部门依据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研究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将水资源论证作为涉水项目申报审批前置条件的通知》(昌州发改农经【2018】4号)、《关于生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实施阶段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的通知》(昌州水字【2018】67号),为督促上述两个文件精神的落实和取得实效,按照自治区水利厅新水办水保【2018】25文件要求,经州水利局研究,决定开展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核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辖区内2011年以来涉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核查,彻底摸清基本情况,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对两个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对2018年新开工及在建的涉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情况进行检查,提高落实执行力。
三、对核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分类梳理,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为严格执法和规范处置提供依据。
四、按要求认真填报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核查表、2018年新开工的涉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核查表。
五、及时上报核查信息,各县(市)水利(务)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昌吉国家农业园区农业发展局务必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核查信息上报州水利局,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核查情况(表1、3)报州水利局重建中心水土保持科(联系人董德宝:13999567116),水资源论证核查情况(表2、4)报州水利局水政办(联系人武刚:15999099552)。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生产建设项目核查表
2、水资源论证未批先建涉水项目核查表
3、2018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核查表
4、2018年涉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核查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4月30日
表1
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生产建设项目核查表
填表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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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批准、核准或备案部门及文号 |
开工时间 |
处理意见 |
表2
水资源论证未批先建涉水项目核查表
填表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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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批准、核准或备案部门及文号 |
开工时间 |
处理意见 |
表3
2018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核查表
填表单位: 日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批准、核准或备案部门及文号 |
审批部门 |
审批时间 |
表4
2018年涉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核查表
填表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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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批准、核准或备案部门及文号 |
审批部门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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