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修订完善2018年防汛抗旱预案及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11 19:33:2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防汛办〔2018〕1号

关于修订完善2018年防汛抗旱预案及落实

防汛抗旱责任制的通知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为及早落实2018年防洪抗旱减灾各项措施,州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防汛抗旱和水利部门,在近期内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防汛、水利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辖区内各类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等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在春节前完成本辖区的安全大检查,由防汛行政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带队,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工程隐患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定因素,确保各水库及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各单位安全检查后要将自查情况以文字材料在2018年2月1日前报州防汛抗旱办公室。

二、各县市和有关流域管理处在补充完善重点水利工程(水库、重要河道、险工险段)防洪预案的同时,对区域防洪的总体预案、城市防洪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等加以修订完善,预案中要制定全面、科学的“防、抢、撤”方案。重点水利工程(水库、重要河道、险工险段)的防洪预案中要包含防御超标准洪水的预案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各预案还要明确防汛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水库保坝负责人和联络员)。各县市编制的中型水库度汛预案须在2018年2月10日前上报至自治州防汛抗旱办公室(联系电话:2342117)。

各水电站管理单位要在明确防汛行政责任人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水电站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各县市要确保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监测站点设备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已建系统在汛期的监测预警作用。

三、各县市防汛抗旱办公室须在2017年2月15日前在当地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加大全社会对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监督力度。各中小型水库及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须于2017年2月10日前上报至自治州防汛抗旱办公室。

四、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动态信息的上报工作,从2017年3月1日起,由各县市防办、有关流域管理单位防办牵头组织,水管单位配合,每五天向州防汛抗旱办公室上报一次防汛、抗旱工作动态统计表。

附件:1、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及办公室主任名单

2、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登记表

3、各水电站防汛责任人登记表

4、防汛物资储备统计表

5、抗旱工作动态统计表

州防洪办联系电话:2342117

州防洪办邮箱:cjzfhb@sina.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