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4/2017-000243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16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7〕21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自治州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水利(务)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加强自治州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杜绝问题电线电缆产品进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水办水电〔2017〕5号)要求,现将《自治州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州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7年9月15日
附件:
自治州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7〕21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水办水电〔2017〕5号)要求,为排查和消除电线电缆质量安全隐患,结合自治州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部署为指导,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下最大气力抓全面质量提升,依法严厉打击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等领域中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管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作内容
一是彻查“奥凯问题电缆”在自治州水利行业的流向。认真吸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的教训,通过对电线电缆在水利行业使用环节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彻底清查奥凯等问题电线电缆在自治州水利行业的使用;二是开展使用环节电线电缆清查,彻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使用、已购未使用电线电缆情况,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用于工程和建设项目。
三、工作目标
通过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建设工程,依法严厉查处一批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单位,依法严惩一批电线电缆在水利水电工程中用假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打击电线电缆用假行为,确保自治州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完善采购环节、工程使用环节电线电缆进货验收制度,完善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制度,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氛围。建立价格预警干预机制,加快改变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和价格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估,推动“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州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全州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桥 州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
成 员:陈玉军 州水管总站(500管理局)站(局)长
吴建设 州重点水利管理处处长
徐宝海 州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
孙艺珲 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科长
王浩羽 州水利局质量监督站站长
刘春燕 州水利局规划计划科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负责联络、协调和具体工作。
各县(市)水利(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局直属事业单位要相应成立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工作任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行业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州水利行业在使用环节的任务是:进一步完善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监管机制。加强使用环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管,重点排查全州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中使用、已购未使用“奥凯问题电缆”情况;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组织协调有关工程建设使用电线电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基础设施使用电线电缆的管理和维护,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来料把关、去向溯源等台账,杜绝问题电线电缆流入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快速有效处置本单位发现、外部门通报的已使用、已购未使用问题电线电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电线电缆情况。
四、重点工作
全面开展水利水电工程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奥凯问题电缆”;对水利等相关工程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近三年内群众举报、检查不合格及有违法记录企业的产品,特别是对低价中标工程项目,要检查电线电缆、建筑材料、装饰及装修材料等产品的质量,发现线索和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彻查,及时处置到位,尽快全部拆除、更换问题电线电缆等产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时间安排
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自治州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事关民生质量安全和政府形象,各县(市)水利(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局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保障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各县(市)水利(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局直属事业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统一组织领导、部署指挥;要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分工,配足人力物力资源,确保任务落实。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及时认真处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电线电缆产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销售以次充好、不符合标准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民生工程中涉嫌使用问题电线电缆的查处要报告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督导。州水利局将组成督导组于9月下旬对各县(市)水利(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管辖区域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督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执行上级要求不坚决、敷衍走过场的单位及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水利(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局直属事业单位要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于10月19日前将本单位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水利厅。
联 系 人:孙艺珲 杰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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