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昌吉州水利系统纪检监督工作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4/2017-000239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25 |
文 号: | 昌州水党组字〔2017〕4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调整昌吉州水利系统纪检监督工作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水利系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责任,因人事变动,现将工作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谢 平 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副组长:陈国辉 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党委书记
李树勇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纪委书记
张成宝 州水资源管理中心书记
翟艳丽 州水利局重建中心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翟艳丽(兼)
副 主 任:王 成
工 作 人员:李国红、郑玉军、樊 荣、刘颖红
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责任,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各项指标的落实。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党组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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