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昌吉州局属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4/2017-000240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25 |
| 文 号: | 昌州水党组字〔2017〕4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调整昌吉州局属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水利改革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因干部人事调整,现就工作领导小组做如下调整:
组 长:谢 平 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副组长:赵贤东 州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阚兴华 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华东 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桥 州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国辉 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党委书记
彭彦武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处长
张成宝 州水资源管理中心书记
翟艳丽 州水利局重建中心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翟艳丽(兼)
副 主 任:王 成
工 作 人员:李国红、郑玉军、樊 荣、刘颖红
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监督和检查,确保水利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党组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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