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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昌吉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8 12:35:0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7-000022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05-18
文  号: 昌州水字〔2017〕10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调整昌吉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员水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局直属事业单位:

因人事调整,结合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昌吉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贤东 州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 平 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阚兴华 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华东 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桥 州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陈玉军 州水管总站(500管理局)站(局)长

彭彦武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处长

吴建设 州水利局重点水利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徐宝海 州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

刘英明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水务局局长

冯 磊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局长

胡建丽 木垒县水利局局长

时念龄 奇台县水利局局长

关 军 吉木萨尔县水利局书记

陈 亮 阜康市水利局局长

张世森 昌吉市水利局局长

付学军 呼图壁县水利局局长

李洪彦 玛纳斯县水利局书记

冯 莉 州水利局规划计划科科长

梁建忠 州水利局农牧水利科科长

巩伦江 州水利局渔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艺珲 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科长

孙同路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王浩羽 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王庆东 州水政渔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刘巧荣 州改水防病办公室工程师

丁 菲 州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

马 彬 州水利局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李桥同志兼任;副主任:吴建设,成员:孙艺珲、周为民、汪永习、杰恩斯、郭岩虎。

一、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督促检查县(市)水利部门、局直属单位及科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指导和管理职责,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三)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分析研究我州水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处置重特大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实现死亡率、重伤率“零”控制目标。

(一)在建重点水利工程

加强在建水库、水电站、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流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现场危险源公示监控,加强安全生产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火工材料、油料库等危险部位的管理。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防范坍塌、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火灾等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责任领导:李桥;责任人:吴建设;责任单位(科室):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质量监督站、重点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二)已建水库、水闸、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渠道

落实水库大坝、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及大型灌区改造等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专项督查,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堤)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完善调度运行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灌区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正常用水秩序和安全。

责任领导:陈玉军;责任人:曾伦;责任单位:州水管总站。

(三)水电站、中小河流治理

落实水电站、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区域管

线及工程安全的防护措施、“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查,

落实电力生产安全要求。

责任领导:李桥;责任人:吴建设;责任单位(科室):州水利局规划计划科、重点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四)防洪抗旱

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安全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加强对全域内的水利工程重点部位、险工险段、薄弱环节和行洪通道的隐患排查,对存在防洪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安排资金进行疏通、加固。修订完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中小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及中、小型水库汛期度汛预案。加大对重点防汛工程、险工险段巡查、检查力度。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杜绝超汛限水位蓄水。

责任领导:李桥;责任人:孙同路;责任单位: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五)中型灌区改造、农业节水、渠道

落实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队伍资资、施工过程、重要环节、设备材料、运行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是渠道、塘坝、节水首部沉砂池等,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阚兴华;责任人:梁建忠;责任科室:州水利局农牧水利科。

(六)农村安全饮水

落实供水安全责任制,加强供水工程水源地巡查,在水源、水质等关键环节做好防范工作,防止破坏、投毒和污染事件的发生。加强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确保供水水质达标,一旦发生供水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加强供水工程安全生产运行,对水毁供水工程及时组织专业人员维修、抢修。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备用水源检查。

责任领导:谢平;责任人:徐宝海;责任单位:州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水产养殖

落实水产养殖安全责任制,加强渔业生产环节的水域环境和养殖用药等投入品的检查,加强渔业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渔政管理,严格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和行业施工“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安全设施进行审查和验收。

责任领导:刘华东;责任人:巩伦江;责任科室:州水利局渔政管理办公室。

(八)机电井

落实机电井建设及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规范机电井施工资质要求,加大施工过程管理,执行施工安全标准和机电井设备质量标准,开展机电设备材料质量审核,完善机电管理制度,加大机电井安全检查,提高机电井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阚兴华;责任人:王庆东、丁菲;责任科室:州水利局水政渔政监察支队、水政水资源办。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水利局、准东水务局、园区农业发展局、直属事业单位作为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管辖区域内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资金、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等各项工作落实。

(二)州、县(市)水利局、准东水务局、园区农业发展局、直属事业单位要切实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排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救援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预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人员培训,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总结,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凡当年辖区内发生人员伤亡、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个人不得评优,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