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4/2016-000110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6-11-01 |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6〕23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申报昌吉州2017年农业高效节水工程 建设任务的报告 | ||
自治区水利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按照《自治州加快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结合《昌吉州2013—2017年农业高效节水建设规划》,落实州党委、政府提出的高效节水的创新模式,促进高效节水建设由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由高效节水向高效用水转变,努力实现昌吉州高效节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目标。现将2017年昌吉州高效节水建设任务,具体分配如下:
一、2017年昌吉州计划新建农业高效节水面积30万亩(全部为滴灌),建设地点必须在农民二轮承包土地上,其中:木垒县1.5万亩、奇台县15万亩、吉木萨尔县3万亩、阜康市1万亩、昌吉市1万亩、呼图壁县4.5万亩、玛纳斯县4万亩。要求各县市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二、2017年昌吉州计划更新改造农业高效节水面积12.5万亩,其中:木垒县1万亩、奇台县2万亩、吉木萨尔县2万亩、阜康市2.5万亩、昌吉市2万亩、呼图壁县1万亩、玛纳斯县2万亩。要求各县市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2017年农业高效节水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昌吉州高度重视农业高效节水建设工作,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做好建设准备工作,按照节水产品认证企业目录、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许可资质等具体要求,做好节水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及施工队伍招投标工作,以确保2017年农业高效节水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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