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申报昌吉州2017年农业高效节水工程 建设任务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1-01 19:20:5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6-000110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6-11-01
文  号: 昌州水字〔2016〕23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申报昌吉州2017年农业高效节水工程 建设任务的报告

自治区水利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按照《自治州加快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结合《昌吉州2013—2017年农业高效节水建设规划》,落实州党委、政府提出的高效节水的创新模式,促进高效节水建设由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由高效节水向高效用水转变,努力实现昌吉州高效节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目标。现将2017年昌吉州高效节水建设任务,具体分配如下:

一、2017年昌吉州计划新建农业高效节水面积30万亩(全部为滴灌),建设地点必须在农民二轮承包土地上,其中:木垒县1.5万亩、奇台县15万亩、吉木萨尔县3万亩、阜康市1万亩、昌吉市1万亩、呼图壁县4.5万亩、玛纳斯县4万亩。要求各县市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二、2017年昌吉州计划更新改造农业高效节水面积12.5万亩,其中:木垒县1万亩、奇台县2万亩、吉木萨尔县2万亩、阜康市2.5万亩、昌吉市2万亩、呼图壁县1万亩、玛纳斯县2万亩。要求各县市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2017年农业高效节水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昌吉州高度重视农业高效节水建设工作,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做好建设准备工作,按照节水产品认证企业目录、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许可资质等具体要求,做好节水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及施工队伍招投标工作,以确保2017年农业高效节水建设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