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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玛纳斯县北五岔、六户地片区安全 饮水问题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12 18:53:5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6-000090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6-10-12
文  号: 昌州水字〔2016〕21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玛纳斯县北五岔、六户地片区安全 饮水问题的报告

州人民政府:

2015年7月,玛纳斯县供水站在常规年度水质检测时发现,北五岔镇、六户地镇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砷元素(AS)含量异常,其中最高值达到0.02毫克/升。发现此异常后,我局及时向州党政领导做了专题汇报,根据领导意见进行了扩大范围取样分析。

经进一步调查,初步结果显示:一是北五岔、六户地地区属高砷区水质片区;二是砷含量以六户地镇鸭洼坑村最高,达0.02毫克/升,然后由南向北及东西两侧递减。而鸭洼坑村距澳洋科技、祥云化纤的污水排放口、废水氧化塘距离最近。但县环保部门调取结果显示:重点企业废水和敏感区域地下水监测分析报告及近四年各企业对地下水的监测结果,污水排放符合标准。地下水污染源尚不能确定,需进一步监测、排查。

世界卫生组织规定饮用水中砷最高容许浓度标准为0.01毫克/升,我国2007年7月1日发布执行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B5749-2006)中的规定是:在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常规指标中砷含量为0.01毫克/升、在反映供水水质的毒理指标的砷含量为0.05毫克/升。根据这个标准,北五岔、六户地片区地下水砷元素含量已超过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一倍,虽未达到毒理标准,但是长期摄入砷含量超标的饮用水会引起机体慢性中毒,即砷中毒。砷中毒可引起皮肤、周围神经损伤、肝脏坏死或心血管疾病,严重的可导致皮肤癌和多种内脏癌。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州分管领导要求玛纳斯县尽快启动城乡水务一体化规划,积极解决北五岔、六户地片区饮水安全问题。

玛纳斯县根据城乡水务一体化规划,结合城乡水务一体化巩固提升工程,于2016年启动了北五岔、六户地水源替换工程(北、六段饮水安全工程)。玛纳斯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巩固(北、六)段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4700万元,该工程从玛纳斯县第二水厂接入,经广东地乡连接到北五岔镇和六户地镇水厂供水。连接后将现有水源替换为旱卡子滩乡十户窑水源,彻底解决水质问题。该工程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招标公告,9月27日开标,10月9日完成技术交底,现各标段施工单位正在做管线复测工作。工程计划铺设PE管供水管道57.96公里,修建各类闸阀井及附属建筑物87座。玛纳斯县已通过银行贷款启动该项目,因该工程投资额度较大,切急需尽快解决北五岔、六户地片区安全饮水问题,现申请州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