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26/2016-000062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6-04-13 |
文 号: | 昌州水党组字〔2016〕1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6年昌吉州水利局对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试行) |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州党委、州政府对水利工作的考核要求,结合水利工作的实际,现将《2016年昌吉州水利局对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党组
2016年4月13日
2016年昌吉州水利局对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根据州党委、州政府对水利工作的考核要求,结合水利工作的实际,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明确目标任务,规范目标管理,完善考核办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现确定2016年度州水利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局)、州水利管理总站(“500”)、州水利技术推广站(所)、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州水利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
共分三部分内容:共性工作指标(40分);业务工作指标(40分);民主测评(20分);
共性工作指标见附表(一)
业务工作指标见附表(二)
三、考核办法
直属各单位:一是听汇报;二是查阅资料、询问情况、全面了解核实被督查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召开座谈会;四是民主测评。
机关各科室:一是听汇报;二是查阅资料、询问情况、汇总定期督查情况;三是民主测评。
四、考核结果
直属各单位:考核按总分排名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基层党组织被评为州及州级以上先进党组织加5分,本单位业务受到州及州级以上表彰加5分。
机关各科室:考核按总排名情况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排名前五名为优秀,最后两名为基本合格,剩下的排名科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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