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26/2015-000269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5-11-17 |
| 文 号: | 昌州水党组字〔2015〕5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深化专题教育着力解决水利系统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推进计划 | ||
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党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精神及贯彻落实州纪委《关于持续发力继续加大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水利行业系统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现就州水利局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计划:
一、及时启动,认真安排
州水利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水利系统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一名局党组副书记和2名工作人员负责水利行业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水利局,直属各单位要带头组织学习州党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以及推进计划精神,认真研究部署,确定1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具体工作,落实好相关任务责任,并将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邮箱)盖章后以传真形式于11月26日前报州水利局局办公室王景处(电话:2352956,传真:2327170)。
二、开展自查,找准问题
以县(市)水利局、直属事业为重点,对水利系统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及基层水利系统窗口单位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逐条进行自查,将问题全部列入问题清单,做到到事、到单位、到人头,并在11月28日前将《问题清单》和《问题自查表》报州水利局办公室。
三、建立台账,集中整治
局党组将根据县(市)水利局,直属单位报送的《问题清单》和《问题自查表》建立专项整治台账,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对属于本单位的问题,抓紧时间、明确时限进行整改;属于上级部门协调协助整改的,启动上下联动机制,及时上报有关问题报告,按时间节点整改落实。局党组适时通报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进度。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局党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水利行业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了解掌握专项整治方案制定、问题查摆、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水利系统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党组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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