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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荣获“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地(州、市)称号
发布日期: 2023-07-26 19:28:46 来源: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经过自治区核查、专家组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命名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地(州、市)、示范县的通知》,昌吉回族自治州被命名为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地(州、市)称号。

近年来,昌吉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标准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科学建路,提升路网水平。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为抓手,着眼从全域示范,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强化规划引领,制定《昌吉州综合交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构建以国省干道为骨架、县乡公路为节点、村组道路为触角的“六横十纵十二联”公路网络。“十三五”以来,累计投资61.6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596公里。全州乡镇100%通三级公路、行政村100%通四级以上公路、自然村83%通硬化路,助力全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智慧赋能,强化管养能力。深入推进路长制,打造“智慧路长”,利用信息平台搭建州有督查员、县有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四级养护责任体系,把养护目标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具体路段、具体桩号,提升巡查率和到点到位率。全州配备各级路长834名、护路员1580名,年均农村公路累计巡路近10万公里,推动道路养护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实时化。

创新运营,深化便民惠民。全州设置495条农村客运班线,配置营运客车1783辆、公交车560辆、更新新能源公交车368辆,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统筹建设111个县乡客运站场、637个农村客运招呼站点,引进超市、餐饮、汽修等多元经营,拓展“以商养站”运营模式,凸显农村公路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深耕智能仓储,已建设运营8个辐射337个行政村的物流园,引进培育13家快递物流企业,快递进村覆盖率达100%。

修好一条路,带活一大片。“四好农村路”建设在方便群众出行和农产品运输的同时,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有效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已逐渐成为引领乡村振兴、加快交通强国、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撰稿人:丁立    审核人:袁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