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涤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化理论学习。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次、中心组学法14次、党组及局长办公会前学法19次。开展法治宣讲2场次。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局党组学习第一议题22次。三是营造法治氛围。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1场,覆盖干部职工203人次。
(二)压实第一责任,统筹推进法治住建建设。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责任清单与领导干部个性化学法清单。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与行政执法工作20余次。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执法文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件,公示行政处罚决定5件、行政许可249件。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提供法律意见70余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发生行政应诉案件一起,判决胜诉。三是完成50名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创新推行“轮值讲法”制度。
(三)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反恐维稳纳入法治轨道。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检查18项,抽查市场主体219家次,整改问题97项。二是聚焦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案10件。检查工程项目400个、燃气企业103家次,排查隐患353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79份并全部落实。三是化解信访矛盾,2025年城乡建设类州领导包案17件,全州涉及住建领域各类信访件28646件,均解答办结。
(四)聚焦中心大局,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出台《昌吉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印发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规范等文件,夯实重点领域监管基础。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工改系统优化提升,昌吉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线上审批项目1791个、办件数7155个,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277项。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扫码入企”要求,完成16项“红黄绿”码事项清单编制。
(五)紧盯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到位。2024年度述法深入查摆的5个问题、2024年昌吉州党委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组反馈的6个问题均已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宣传实效有待增强。当前普法工作仍以传统讲座、发放资料为主,形式较为单一,线下融合不够紧密。部分执法人员主动普法意识不强,未能将普法教育有效融入执法全过程,执法过程中侧重于处罚决定,疏于向当事人充分阐释法律依据及行为后果,导致普法与执法实践脱节。运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解读的能力尚有欠缺。
(二)法治责任传导存在温差。局领导班子层面法治意识较强,但压力传导至部分科室乃至一线执法人员时,存在逐级递减现象。少数干部“重业务、轻法治”的惯性思维仍未完全扭转,对程序合法性、规范性重视不够,依法行政自觉性和能力水平在全局范围内存在不均衡。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存在明显差异,整体法治意识有待提升。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监督发现,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行政执法格式文书的学习掌握不足,未能规范运用。个别人员在查处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案件时,存在处罚对象不全面、案卷材料混乱且缺乏必要说明等问题,影响执法质量与公信力。
(四)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仍需加强。对下级机关及本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指导与帮扶力度不足。全系统普遍面临法制审核专业力量薄弱的问题,除奇台县住建局有1名具备律师资格的审核人员外,州本级及其他多数县市、园区住建部门缺乏符合条件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多依靠原有人员承担或实质上空缺,导致法制审核关键环节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
(一)创新普法机制,提升宣传效能。将普法意识和能力培养纳入执法人员日常培训与考核体系,深化“以案释法”,要求执法人员结合办案撰写案例析理报告,推动法律条文通俗化解读。积极运用轮值讲法、模拟执法、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增强普法吸引力与覆盖面,促进普法工作由被动灌输向主动融入、互动传播转变。
(二)细化责任清单,压实全员法治责任。细化完善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责任具体分解到每一个执法科室。加强对各科室、下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持续开展分层分类法治培训,重点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和年轻干部的法治意识与实操能力,确保法治要求贯穿工作各环节。
(三)强化能力培训,筑牢规范根基。通过组织模拟案件全流程实操演练、邀请法律顾问现场指导点评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力和文书应用熟练度。持续开展“轮值讲法”及案件自查自评活动,引导执法人员总结同类案件要点与典型意义,在交流互鉴中强化规范化意识,提高办案水平与案卷质量。
(四)充实专业力量,严格执法监督。积极招录法律专业人才,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在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多渠道充实基层法制审核队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执法监督,对不规范问题及时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并跟踪整改,形成监督闭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联系人:吴晓阁 18699493697)
典型案例
昌吉州住建局党组书记以法治思维破解执法难题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昌吉州住建局在党组书记吴涤的指导下,通过对一起典型行政处罚案件的纠错与整改,生动诠释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审视问题、依靠法治方式纠正偏差,通过法治监督提升能力,为全州住建领域规范行政执法提供深刻启示。
一、违法办案,基层执法能力亟待提升
2024年,昌吉州依法治州办在案卷评查中发现,吉木萨尔县住建局办理的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案存在严重问题。该案表象是送达程序违法,深究则暴露更多“硬伤”:一是处罚片面,仅罚单位未罚责任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双罚制”规定。二是事实不清,违法金额计算依据混乱,将非招投标项目错误参照“中标”价款,且调查报告与处罚决定处罚金额矛盾。三是证据无效,入卷证据竟为其他项目的材料,无法证明本案事实。四是程序瑕疵,执法文书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栏为空白。五是文书不规范,不同文书编号雷同。这些问题反映出该案从处罚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到文书制作多层面违法违规,基层执法办案能力亟待指导监督。
二、法治纠偏,以监督与整改推动规范
面对问题,州住建局严格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启动监督程序,向县住建局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明确列出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吉木萨尔县住建局在整改过程中,严格遵循法治原则和程序逐项纠正:针对“双罚制”未落实,依法对4名相关责任人重新立案,并经过集体讨论,依法顶格处以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确保违法责任追究到人。针对事实与金额错误,如实承认文书笔误并更正。针对证据问题,通过补充调查与当事人说明,厘清项目关系,固定有效证据。针对程序与文书问题,补正送达手续,严格执行新的编号规则。整改过程不是简单“打补丁”,而是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文书规范”的法治要求进行系统性补救和重构。
三、核心启示,以法治思维引领执法能力提升
此案暴露出的深层原因在于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执法人员能力欠缺、内部监督审核失灵。从发现问题到整改,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提供了宝贵镜鉴,一是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履职的基本前提,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必经环节,切实承担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依法办事是执法人员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将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加强常态化法律培训和案例教学,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三是监督制约是权利规范运行的坚实保障,必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过有效的内部法律监督,将问题消弭在萌芽状态。四是有错必纠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对待执法过错,要勇于直面、严肃纠正。下一步,州住建局将压紧压实县市(园区)住建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指导服务职能,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法治思维的每个环节,不断强化能力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严肃问责整改,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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