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暂停新疆东鼎 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绿河建设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0/2019-000137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24 |
文 号: | 昌州建执法〔2019〕3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暂停新疆东鼎 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绿河建设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的通知 |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昌吉市北一路北侧规划路(政府路-州统建房三期C区西侧规划路)、北京路(北外环-北二路)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由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建设,于2019年5月10日11:00在昌吉州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该项目在专家评审过程中,由电子辅助评标软件识别提示:新疆东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绿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标计价锁锁号相同,均为F2534555。评标委员会成员认定,新疆东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绿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二、处理依据:以上2家企业行为符合招标文件中禁止投标人串标弄虚作假投标特别条款投标人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主要情形中第二条“同一项目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例如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出现同一把投标锁或计价锁。”根据该条款第二条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中一旦发生上述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查处完毕前禁止投标。”
三、处理意见:新疆东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绿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5月10日至查处完毕前暂停参加昌吉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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