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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建局关于2026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6-01-02 20:09:29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我州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照住建部门法定工作职责,结合我州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工作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住建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查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组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杜绝重大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州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三、检查内容

(1)燃气企业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定期组织内保人员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做到“三能三会”,即“能发现、会举报,能避险、会自救,能识别、会应对”。

(2)燃气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燃气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燃气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职业卫生健康资料: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工作人员社保、人员意外伤害险、危险源辨识告知牌等,职业卫生健康资料。

(4)燃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企业日常安全巡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检验台账资料。包括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加气机的检验报告及防雷检测,检查是否超期超限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噪声、气味环境监测报告。有限空间作业资料:包括各种制度是否健全,有无工作流程、审批流程,工作台账,防护检测物资设备是否齐全。
    (5)燃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入户检查情况。将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入户安全检查的机会,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和日常自检方法,指导提高用户安全用气能力、及时整改用气安全隐患,真正为用户排查出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要做好检查记录和重点用户、严重隐患跟踪整改记录。开展较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宣传要尽量到每个人、每个企业、每个小区、每个人员密集场所。活动要采用各种方式,如:微信、电视、广播、宣传牌、横幅、宣传单、短信息等。

四、监督检查计划

一月:结合元旦、昌吉州两会,聘请第三方重点检查昌吉市、农高区、高新区、呼图壁、玛纳斯燃气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二月:结合春节,聘请第三方重点对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奇台县燃气安全进行检查。

三月:结合全国两会,聘请第三方重点对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准东开发区、农高区、高新区燃气安全进行安全检查。

四月:聘请第三方对阜康市、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准东开发区燃气安全进行检查。

五月:在五一期间、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聘请第三方对全州燃气安全进行抽查。

六月:聘请第三方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对全州燃气安全进行抽查。

七月:聘请第三方对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农高区、高新区燃气安全进行检查。

八月:聘请第三方对阜康市、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准东开发区燃气安全进行检查。

九月:聘请第三方对全州燃气安全进行抽查。

十月:结合国庆节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聘请第三方对全州燃气安全进行抽查。

十一月:对昌吉市、农高区、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燃气重点场所、餐饮、居民安全进行抽查。

十二月: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聘请第三方对燃气安全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本工作计划是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监督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反馈县市(园区)住建部门,规定整改时限,督促县市(园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及时责令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二)规范指导服务行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前,应根据本工作计划,采取随机抽查(选)的方式确定待查对象。工作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后,应当现场书面反馈存在问题,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对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或由县市(园区)住建部门进行复查。

(三)严格落实处罚。要不断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的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住建行业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打击一个,震慑一方,强力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秩序。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日